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消费税篇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消费税篇

ID:16630120

大小:24.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23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消费税篇_第1页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消费税篇_第2页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消费税篇_第3页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消费税篇_第4页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消费税篇_第5页
资源描述: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消费税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消费税篇2009年新出台的消费税政策是最近几年最多的一年,但从力度上来看主要是调整卷烟和酒的消费税政策,其次是成品油,现归纳整理如下,供参考:  一、卷烟消费税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卷烟消费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1号)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  (1)卷烟工业环节纳税人销售的卷烟,应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2)卷烟实行最低计税价格后,卷烟工业企业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以调整

2、后的价格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①尚未将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交付卷烟批发企业、未抄税并且未记帐。  ②专用发票交付卷烟批发企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  a、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  b、卷烟工业企业未抄税并且未记帐;  c、卷烟批发企业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3)卷烟工业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卷烟调拨价格调高的,可按差额另行开具专用发票YibinCityCitytracktrafficplanningisYibincityregio

3、nalrangewithintracktrafficsystemofonceintegration,andcitytracktrafficalsoisYibinCityCityintegratedtracktrafficsystemintheofpart,foraccurategraspcitytracktrafficresearchofobject;卷烟调拨价格调低,已将专用发票交付卷烟批发企业的,由卷烟批发企业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简称申请单),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4、简称通知单)后交卷烟工业企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卷烟调拨价格调低,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卷烟批发企业的,由卷烟工业企业填报申请单,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卷烟工业环节纳税人销售卷烟,因调拨价格调整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再重新申报卷烟定额消费税。  (5)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和价格变动卷烟仍按《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号)规定上报,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未满1年且未经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应按实际调拨价格申报纳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5、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规定,从2009年5月1日起,卷烟的消费税政策按以下规定执行:  (1)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消费税从价税税率。  ①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甲类卷烟,税率为56%。  ②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乙类卷烟,税率为36%。  ③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  (2)雪茄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消费税从价税税率为36%。  (3)烟丝在生产环节(含进口)的消费税从价税税率为30%。Yi

6、binCityCitytracktrafficplanningisYibincityregionalrangewithintracktrafficsystemofonceintegration,andcitytracktrafficalsoisYibinCityCityintegratedtracktrafficsystemintheofpart,foraccurategraspcitytracktrafficresearchofobject  (4)所有卷烟在批发环节按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7、 风险提示:  卷烟批发企业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额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  ②卷烟批发企业销售给卷烟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③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④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⑤新的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3、《海关总署关于调整

8、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海关总署2009年第27号)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调整雪茄、卷烟等部分烟制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  (1)将税则号24021000烟草制的雪茄烟消费税税率由40%的调整为36%。  (2)将税则号24022000每条标准进口完税价≥50元人民币的烟草制卷烟税率45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