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东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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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股东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出资者地位而享有的对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做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股东表决权的特征  股东表决权为固有权  是股东权利的中心内容。表决权是股东基于其出资者或股东地位享有的财产权的表现,除非股东依据法律规定持有的股份为无表决权股或者限制表决权股,股东的表决权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限制。股东表决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当表决权受到侵害时,股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撤消股东会的决议,并对直接参与该侵权行为的董事请求损害赔偿;当表决权受到其他人的侵害时,股东同样可以依侵权法的一般原则,向侵权人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赔偿损失

2、。  股东表决权属共益权  公司意思的形成是通过全体或多数股东行使表决权实现的,因此,每个股东行使表决权固然首先出于自身利益,但其行使表决权的结果必然体现为公司的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从根本上属于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应属共益权的一种。  表决权为单独股东权  各国公司立法均规定表决权由单个股东即可行使,并且一股一表决权,因此是一种单独股东权。股东表决权的基本原则  在资合性的现代公司,股东依出资额享有权益,股东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支配权力与其对公司投资额的多少成正比,因而股东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平等、资本民主原则,而非现代人合性的民主社会中一人一票的表决原则。17世纪初

3、,英国东印度公司实行了股东大会制度,采用了一股一票的表决权原则。对于以出资额或所持股份对公司负相应的有限责任的资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现在各国公司法普遍确立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基本原则:一股一票,资本多数通过。  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规定也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如《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第130条又强调“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换言之,股东依其所持股份享有与其股份数同样数额的表决权,这就是股东表决权平等原则,其主要内容为一股一权,多数通过。这里的股东表决权平等并不是指每个股东享

4、有同样的表决权,而是指每一等额的出资或每一股份具有同等的表决权,是股东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按其出资或所持股份的数量享有相应的表决权。股东表决权的例外HightideagainstCCPbloodyanTomb,CommunistPartymembersandpartoftheexposedTombareavacatedbyprogressiveyouth.IvisitedinBeijingin1985whenitwasoldundergroundcomrade,sisterofYaoZhiyingYaoMuzheng(thenDeputyDirectoroftheext

5、ernaltrademagazineforthepromotionofinternationaltrade,deshengmenWai,theReed  一股一权、资本多数决定是公司权力和决策的基本原则。然而,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一些国家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股东的表决权实行特别政策,即一股一表决权的原则也存在着例外。从各国立法来看,股东表决权的例外主要有无表决权、多表决权、公司自有股份等几方面的情形。  一是无表决权股。是否允许公司设置无表决权股,各国法律规定不一。有些国家立法允许无表决权股存在,如美国大部分州、英国、法国、日本和我国

6、台湾;另一些国家不允许发行无表决权股份,如荷兰、比利时;还有一些国家不允许发行普通无表决权股份,但允许发行无表决权的优先股,如德国、奥地利、意大利、丹麦。持有无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尽管丧失了对公司事务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但无表决权股仍然体现了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一般均享有其他方面的特殊权利,如在分配股利方面的优先权利、在分配剩余财产方面的优先权利。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我国不允许发行普通无表决权股,但《公司法》没有禁止公司设置优先股等特殊股份,且财政部2000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优先股的会计制度,这就意味着我国公司可以发行无表决权的优先股份。  应当指

7、出,无表决权股并不是绝对地在任何事务上均没有表决权,只是在特定情形下限制股东的表决权权利:一是当以无表决权作为对价的优先权利被剥夺或取消期间,股东拥有表决权。如日本《商法》第242条规定,优先分配公司盈余的无表决权的股东,当享受优先分配盈余的议案未在股东年会提出时,自该期股东大会起;当该议案被股东年会否决时,自该期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至做出享受优先分配盈余的议案之时止,拥有表决权。德国《股份公司法》第140条也规定,除表决权外,优先股股东应当享有其他各项权利;但如果在一年内没有支付或没有完全支付优先款项,并且在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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