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专项借款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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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门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专项借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妥善安置职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强改制企业竞争能力,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地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专项借款的通知》(鄂国资改组[2005]323号)精神,我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借款解决困难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有关问题。为使专项借款“用得好、管得严、还得上”,做到“借、用、还”与“责、权、利”相统一,积极防范借款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授权荆门实业投资公司为此项借款的融资平台、借款主体。由荆门实业投资公司与湖北省投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承

2、担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专项借款资金主要用于审定上报的地方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解决已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专款专用。    第四条成立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专项借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荆门实业投资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统一领导利用贷款工作,研究解决贷款借入、使用和偿还等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省国资委下达给荆门市地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专项借款额度壹亿元人民币,其中市直陆仟万元,钟祥市贰仟万元、沙洋县、京山县各壹仟万元。 

3、   第二章专项借款的借入、拨付和使用    第六条专项借款由荆门实业投资公司采取统借统还方式运作。荆门实业投资公司与省投资公司和开行湖北省分行办理借款手续。    第七条荆门实业投资公司在开行湖北省分行开设账户,用于办理借款提取、偿还贷款本息和日常结算等手续。    第八条县(市)专项借款由各县(市)国资局作为借款主体统一向荆门实业投资公司办理借款手续,按期还本付息。到期不能偿还的,由省财政从各县市调度资金中划还。    第九条市直专项借款由用款企业直接向荆门实业投资公司办借款手续。有主管部门的,其主管部门应向荆门实业投资公司出具还款承诺函。    市直国有企业借款应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

4、续。但已经关闭、破产或确已无资产抵押的企业借款,若无第三方担保的,应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商量解决借款企业的项目和借款额度,并确定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    第十条借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和用款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再报领导小组审批,由荆门实业投资公司逐笔支付。    第十一条借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和用款计划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更改用途,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章专项借款本息偿还    第十二条专款借款期限为5年(含宽限期2年)。用款单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开发银行同意后可提前还款。    第十三条用款单位应严格遵守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

5、还到期贷款本息。利息按季支付,前2年由省财政贴息,后3年利息由用款单位支付。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按荆门实业投资公司与开行湖北省分行约定的利率执行。各借款单位必须在每季度末月15日前将应付利息支付给荆门实业投资公司,由荆门实业投资公司在每季末月20日前统一支付给开行。    第十四条专项借款单位及各级政府要根据省鄂政办发[2005]89号文的有关规定,按照贷款额度和使用期限,制定分年度还款计划,据此确定偿债准备金规模并建立偿债准备金,用于偿还到期专项借款的本息。各县(市)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偿债准备金;市直借款偿债准备金由市国资委负责筹集,市财政局配合。偿债准备金存入领导

6、小组指定的帐户。    偿债准备金的来源主要是改制企业的股权和债权转让收入、资产处置变现收入和政府用于企业改制的专项资金。    第十五条专项借款本金的偿还由荆门实业投资公司根据《借款协议》和开发银行还款通知单向借款单位发出“还款通知书”,各借款单位按期将应偿还的本金支付给荆门实业投资公司。荆门实业投资公司归集并向开发银行偿债资金专户存入还款资金,到期日主动偿还。    第十六条  县(市)借款单位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荆门实业投资公司可申请省财政从该单位所在县(市)政府的调度资金中划还,同时保留对该借款单位依法追偿的权力。    对不按期还款付息的市直借款单位,有抵(质)押物的,荆门实业

7、投资公司可依法对抵(质)押物进行处置用于还款。    第十七条借款单位用于借款抵(质)押的财产,在还清借款本息之前,不得擅自处置。经批准处置的,其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借款。    第四章专项借款资金监督    第十八条荆门实业投资公司对专项借款资金建立专帐,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独立建档、专人负责的封闭运行管理。接受市国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省投资公司、开行湖北省分行的征询。    第十九条用款单位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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