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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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讲我国安全生产概况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是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预防为主: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1、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环保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

2、理,即行业监管。2、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除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督管理之外,针对某些危险性较高的特殊领域,国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专门建立了国家监察机制。3、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政府方面的监督主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监擦部门其他方面监督主要有:安全中介机构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工会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的监督。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哪些?4、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1、权威性2、强制性3、普遍约束性5、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的原则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二、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哪些?1、《安全生产法》——法律⑴制定《安全生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⑵《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五项基本原则是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权责一致的原则,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从严处罚的原则。⑶《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分别是监督管理制度、企业

4、安全保障制度、单位负责人责任制度、从业人员权力和义务、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⑷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是《安全生产法》的核心内容,该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要求做如下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基本要求;●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投入要求;●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殊资质要求;●建设工程

5、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题工程的“三同时”要求以及对危险性较大的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特殊要求;●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场所、工艺的安全要求;●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危险性作业的特殊要求;●对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共同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特别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出租的特别规定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对主要负责人的要求等。⑸《安全生产法》对相关负责人职责及能力要求规定如下:●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6、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查、监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惊醒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修正案—

7、—法律⑴该修正案规定,对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该修正案将上述犯罪的处罚力度由过去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改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的修改,使此类的犯罪的最高刑期由以前的7年提高到15年。⑵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包含了直接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雇主和法定代表人。此项条款的修订是国家

8、对重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给予高度重视的体现,加强了对雇主的责任追究,总根本上改变了《安全生产法》中此项行为最高罚款仅20万元、难以起到惩一儆百作用的局面。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⑶对于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责任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的情况,从而延误了事故的抢救时机的行为,修正案(六)将其增加规定为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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