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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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编号:PY-XJCZZ-SG)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招标代理人: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主管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二○一三年六月72 目录第1章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2第2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第3章合同条款13第4章合同协议书格式25第5章工程量清单27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29第7章投标辅助资料40第8章技术条款41第9章评标办法58第10章施工图纸7272 第1章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合同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PY-XJCZZ-SG(合格单位的名称):我单位已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对贵单位报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投标资格审查。现确定贵单位投标资格审查通过,请对本合同工程承包进行投标。1、招标文件将于2013年月日15: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地址:市桥白沙路101号)出售。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售后不退。2、现场考察时间:2013年月日16:00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集中前往工程现场,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和安全。3、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月日9:30时,请在此时间内专人送达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13年月日9:30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公开开启投标文件。6、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请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本函,确认函必须盖你单位法人公章。并凭此通知书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联系人:陆工电话:020-34884361招标代理人: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柯工电话:1582025230072 第2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及合同编号工程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合同编号:PY-XJCZZ-SG21.2招标人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招标代理人: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31.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即大包干)41.1质量要求合格51.1招标范围1、左岸桩号XJC0+080~XJC0+600及右岸桩号XJC0+142.5~XJC0+720范围内总长约1.1km的两岸堤防加固及新建穿堤涵窦,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两岸堤防按内河涌整治标准建设,堤防级别为4级。2、桩号XJC0+334处新建交通桥,设计标准为双车道,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交通桥总宽10.00m,车道净宽7.50m。3、桩号XLC0+660段新建人行拱桥,桥长14.9米,宽4.0米。4、桩号XJC0+100和XJC0+600处两段支涌河道清淤,两段支涌长度分别为:465.41m和236.94。61.1工期要求270日历天71.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81.4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具备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1.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月日15:00时至16:00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102.2现场勘察集中时间:2013年月日16:00时集中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112.2接收答疑问题在_2013年月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必须盖有投标人法人公章)传真到招标代理人处。122.2投标答疑会(标前会)时间:_2013__年月日15:00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133.4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3.5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拾万元整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90日历天。递交:原件与投标文件一起面交,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153.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6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月日8:30时~9:30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白沙路101号)72 174.2投标截止日期2013年月日9:30时185.1开标开标时间:2013年月日9:30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195.5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72 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工程概况合同名称及合同编号见前附表。招标内容包括:①、左岸桩号XJC0+080~XJC0+600及右岸桩号XJC0+142.5~XJC0+720范围内总长约1.1km的两岸堤防加固及新建穿堤涵窦,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两岸堤防按内河涌整治标准建设,堤防级别为4级。②、桩号XJC0+334处新建交通桥,设计标准为双车道,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交通桥总宽10.00m,车道净宽7.50m。③、桩号XLC0+660段新建人行拱桥,桥长14.9m,宽4.0m。④、桩号XJC0+100和XJC0+600处两段支涌河道清淤,两段支涌长度分别为:465.41m和236.94m。本工程施工按施工图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即大包干),工期要求为270日历天,质量要求是达到合格等级。有关工程的详细概况及合同标段的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技术条款》及施工图纸。招标阶段,暂定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1日,正式开工日期以监理机构签订日期为准。1.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本工程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见前附表。1.3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投资。1.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1.5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合同项目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6投标费用招标人将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等一概自理,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7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72 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1章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第2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3章合同条款第4章合同协议书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7章投标辅助资料第8章技术条款第9章评标办法第10章施工图纸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现场考察、答疑会2.2.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必须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察勘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包括前往现场的交通工具等)、人员安全由投标人自理。2.2.2现场察勘、答疑会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用作投标参考资料。投标人应通过现场察勘对这些资料进行进一步核实,并对由此作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负责。2.2.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传真方式。下同,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人只对前附表中明确的时间前收到的疑问予以答复;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疑问一律拒答。2.2.4招标人将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现场察勘、召开标前会(答疑会),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参加察勘现场和标前会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5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认为有必要答复的,将答复意见在投标截止前15天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属于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按第2.3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送。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72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在招投标法规定的时间内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将以书面补充通知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有必要,则将按第4.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2.3.2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与招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来往函件均使用中文。3.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将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第I卷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重点及难点分析、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进度表、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措施等。第Ⅱ卷商务标第1章投标报价书第2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放在正本内,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时面交)第3章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原件单独面交)第4章质量承诺书及工期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6章)第5章投标报价汇总表第6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第7章投标辅助资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7章格式)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必须对工程的招标图纸进行认真的阅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单价和总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对于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执行合同时招标人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已包括在工程量报价表中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3.3.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3.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3.3.47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3.3.5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或其修改函中出现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3.3.6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是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注:招标人将在开标前七天予以公布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4.1投标文件自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6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6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3.5条仍适用。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单独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原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其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10万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其投标资格无效。3.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广州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或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形式,其格式必须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开标日起计90日历天。3.5.3投标人若采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存款证明”形式,必须于开标24小时前办理好存款证明,并确保投标保证金额度款项在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保存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除招标人通知可以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3.5.4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发出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且主管部门未收到任何投诉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发包人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5.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3.6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3.6.1投标人应按第3.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第Ⅰ卷、第Ⅱ卷正本各一份,第Ⅰ卷、第Ⅱ卷副本各四份;并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72 “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文件均应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指打孔装订、用订书机装订及所有可以拆卸换页的装订)。3.6.2投标文件的第I卷技术标和第Ⅱ卷商务标的正本封面及凡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的法人公章。第Ⅱ卷商务标的副本必须依正本复印。第I卷技术标的副本不能有任何反映本投标人信息的文字、图案或其它标识等。3.6.3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第I卷技术标的副本不允许涂改和插字,若出现此情况按反映投标人信息处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除外。3.6.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正本封面上标明完整而准确的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所有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相关的通知、文件等将按此地址送达。3.6.5投标文件第I卷技术标的副本须采用白色普通A4复印纸制作封面和封底,封面的格式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内页采用A4纸,附图除外(附图必须折成A4纸大小),且不能有任何反映本单位信息的文字、图案或其它标识等,否则按废标处理。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4.1.1投标文件的第Ⅰ卷和第Ⅱ卷应单独成册。第I卷技术标正本独立包装,第I卷技术标副本及第Ⅱ卷商务标正、副本独立包装(即2个内封套包装),然后再用外封套把所有投标文件一起包装密封,外封套封口处必须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1.2外封套上应写明:(1)招标人名称:(2)合同名称:(3)合同编号:(4)不准在北京时间______年月日时前拆封(5)投标人的名称、详细地址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1.3投标文件的内封套上注明的内容有且仅有“第Ⅰ卷技术标正本”、“第Ⅰ卷技术标副本,第Ⅱ卷商务标正、副本”等字样,内封套封口处不允许盖章或签名,不得有任何反映本单位信息的文字、图案或其它标识等。4.1.4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作废标处理。4.2投标截止时间72 4.2.1投标人必须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4.2.1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4.3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4.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文件的形式送达招标人。4.4.2投标人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第3.6条和第4.1条的规定,单独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必须单独提交,不允许包装在投标文件中。有“修改”标志的封套将首先启封;有“撤回”标志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并原封退回投标人。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修改函进行澄清或解释。4.4.3“修改函”或“撤回函”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否则函件无效。“修改函”或“撤回函”的文件份数应与投标文件份数一致。4.4.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亦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修改文件。4.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直到本须知第3.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按照本须知第3.5.5款规定,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开标与评标5.1开标5.1.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启投标文件,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人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出席,所有证件要求原件,且随同投标文件一起另外单独面交,身份证在开标会后退还投标人。5.1.2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开启投标文件,并优先开启有“修改”标志的投标文件。5.1.3开标会议仅开启投标文件“第Ⅰ卷技术标副本,第Ⅱ卷商务标正、副本”72 的独立内包装,公布各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总报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开标汇总表上签字确认。5.1.4开标的废标条件5.1.4.1开标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2)未能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任一原件,或任一证件原件无效。(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4)投标人报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废标不参与评标。5.2评标过程保密公开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5.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单独要求各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必须用书面文件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人拒绝澄清,招标人可拒绝其投标文件。5.4投标文件的响应性的评定5.4.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差或保留。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按第9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5.4.2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将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5.5投标文件的评比5.5.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5.5.2本次招标评标标准详见《评标办法》。5.5.3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招标人不接受替代方案、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6.1决标6.1.1评标委员会在按《评标办法》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72 6.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6.2重新招标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6.2.2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6.2.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6.2.4若出现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情况,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6.3中标通知6.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1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6.3.2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6.4履约担保方式: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中标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施工合同的工作,并将中标人已签妥的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提交招标人。若不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5签订合同6.5.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6.5.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3.5.5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2 第3章合同条款应用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2月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第2版(2000年版)。一、通用合同条款(略)二、专用合同条款前言1.词语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2)代建单位:由发包人另行委托,见代建合同(3)分包人:按通用条款。(4)监理人:由发包人另外委托,见监理委托合同增加:注册建造师: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合同中规定的项目经理的权利与义务由注册建造师享有和承担。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与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同使用。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见工程量清单。(5)单位工程指以下工程:按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的单位工程。1.4有关工期的词语(2)开工日期:2013年月日(暂定),具体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72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11)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4提供施工用地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拆迁,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应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交由承包人负责实施,工程量及费用已纳入承包人的投标总价中。4.7办理保险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不投保工程险,自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移交期间,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投保项目由承包人负责。4.9及时提供图纸工程开工前,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施工图纸四套(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自行复印。72 工程合同对应的施工图纸为财政评审预算书对应的施工图纸,工程结算或变更以该图纸为基础。5.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5.3及时进点施工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总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管理人员架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等)、材料、人员及施工设备进场计划或提交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等提交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1、承包人应积极协助与配合征地或拆迁工作。必要时应根据发包人的指示合理安排或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第20款办理。2、承包人应自行解决施工设备的临时停放场所,并做好相关标志,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3、承包人免费为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及设计代表提供施工期间驻工地工作和生活用房、工作和生活用房配备基本的办公和生活设备、必要的交通工具。6.履约担保6.1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中标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6.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承包人应保证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以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72 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本款(2)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1)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2)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时作出变更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5(3)款处理。7.4监理人的指示(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不得只从监理人总监或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同时代建单位的管理人员、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指示仍得听取,并由监理人补充书面指示)。9.3施工图纸的修改删除本款全文,代之以:由发包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根据招标答疑、投标补充资料修改的,承包人已考虑该图纸修改的风险,不作为工程变更处理。若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总价承包项目存在施工图纸需要细化等完善的情况,按31.5款处理。11.分包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本款补充:按法律法规可以分包的工程,承包人分包时还须经得发包人的同意。11.2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不指定分包人。12.2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除特殊原因外不得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通知发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更换。72 承包人项目经理每周驻工地时间不少于2天,并切实履行其职责,必须按时参加由发包人、监理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短期离开施工现场需经过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离开施工现场2天及以上时需经发包人批准。由发包人、监理人或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有关会议,若承包人项目经理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十五分钟,每次罚款500元人民币;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或发包人批准,每离开施工现场1天罚款500元人民币。13.1承包人人员的安排承包人的技术负责人、专职资料员必须驻现场,可及时解决现场问题、自评单元、隐蔽、分部等各阶段的验收资料,并收集整理归档,按规范要求的格式及期限提交监理人复核,未评定或评定不合格的工序或部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进行计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施工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的成员,每缺少1人/天,罚款500元人民币,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3.3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此款补充:承包人的现场机构中的三类施工人员必须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普通工人必须持有上岗证,所有进场作业的承包人的人员均须接受三级教育交底的工作,并报监理人审查。15.1承包人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此款补充:承包人设备应按施工进度计划进入工地,并报监理人批准才能投入使用,否则按每1天缺少1台机械设备罚款1000元人民币,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7.进度计划17.1合同进度计划本款补充:承包人应于每周或每月底定期向监理人报送下周或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若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施工机械和人员及材料不足、因工程质量造成的返工等)未能完成周或月施工进度计划,则每延误1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并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7.2修订进度计划本款中所有“28天”时间限制改为“7天”。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本款补充下表。72 资金流估算表金额单位:万元年月工程预付款完成工作量付款保留金扣留预付款扣还其它应得付款补充条款:报审施工总进度计划时,同时提交上表予监理人审核。18.工程开工和完工18.1开工通知删去本款全文,代之以:按第5.3款执行。18.3承包人延误进点本款提及的“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改为“承包人在接到开工令后,必须开工”,另外补充此款如下:监理人应在认为工程具备开工条件且承包人提出开工申请后7日内发出开工令。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批手续;或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但承包人故意拖延提交开工申请时间;或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提交需由监理人或发包人审批的有关文件或资料,承包人不能及时按监理人要求的格式和期限提交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或费用由承包人负责。18.4完工日期此款补充:完成本合同全部工程的施工工期是日历天,完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累加天得到。19.5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本款(1)“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人”改为“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不得按通用条款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应报告监理人,按程序申请取消该部分工程。”20.工期延误20.2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72 本款修改如下:对于(1)提及“由发包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2)提及“此时发包人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3)提及“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均不予采纳。20.3工期管理本工程工期为天,承包人按30天为一个阶段目标倒排工期,即开工后30天必须完成工程进度%,开工后60天必须完成工程进度%,开工后90天必须完成工程进度%,……,开工天必须完工。若因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则顺延工期,若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在任一阶段目标中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人民币。21.工期提前21.1承包人提前工期承包人提前完工,发包人不支付提前完工奖金。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22.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改为“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天内”。22.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权力经监理人检查发现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低劣、故意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瞒报或对工程质量弄墟作假等行为的,监理人除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限期整改或暂停施工外,将视其行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给予承包人每次不低于壹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23.2监理人进行检查和检验本款修改:“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人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改为:“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仍由承包人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23.5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72 本款修改(1):本工程不存在额外检验的情况,所有检测项目不但要符合水利工程检测规定,还需根据不同工程部位的专业范畴做针对性的试验与检测,引用公路设计规范的按市政检测规定,引用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的按建筑工程检测规定,引用消防、给排水、防雷等设计规范的需按对应的检测规定来做,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7.测量放样增加条款:27.4发包人可协助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由承包人负责自行施测核准,并对其施测核准结果承担全部责任,因施测核准结果误差产生的工程量变化,不再调整合同价款。27.5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经承包人核准后,承包人应及时对工程原始地面或断面进行复测校核,并于工程开工前7日内将测量成果(包括测量平面图、剖面图及计算成果等)报监理人,必要时监理人可见证承包人测量或自行抽测。若承包人未进行复测即破坏工程原始地面或断面,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9.文明施工29.2施工安全删去本款(3)项全文,并代之以: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1.计量31.1工程量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调整。31.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补充: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必须建立在合格工程的基础上,每次核验工程量时,发包人(代建单位)、监理人都必须先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中是否存在一定比例的不合格,只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整改完成的、未能通过验收的,均不得计量。机电设备进场未安装、泵站未通电试运行合格的,均不得计量。31.3计量方法72 补充:各个项目的计量方法必须建立在各个项目验收合格的基础上。31.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删去全文,代之以:承包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提交分解表予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施工图纸若不够完善而需要专业设计修改或补充的,不管在招标答疑中是否提到过,均纳入承包人总价投标的风险中,不作为增加工程量的依据,不作变更处理。32.预付款32.1工程预付款删去本款全文,代之为:工程预付款总额为合同价格的10%。签定合同后,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发包人批准且经财政同意后一次性直接拨付至承包人账户。32.2工程的材料预付款删去本款全文,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工程材料预付款。33.工程进度付款33.1月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完成工程进度超过合同总价的15%后,发包人于次月开始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并于第一次支付月进度款时扣回合同总价10%的工程预付款及当月进度款总额5%的保留金。增加工程量不得在进度款中申报,必须待结算评审后,相关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方可请款;涉及工程量清单名目的代换,被代换的名目不再申报。删去(3)款全文及(6)款中“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33.4支付时间删去本款,代之以: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申报的工程量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后,由发包人向财局提出申请,财局审核通过后将工程款直接拨付到承包人账户。33.5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补充:若总价承包项目未能及时分解并提交分解表,则不得支付这部分的工程进度款,待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方可请款。34.保留金(1)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5%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总额达到合同总额的5%数额为止。72 全部工程保修期满时,按请款程序,经核实无误后,最终由财局直接将保留金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承包人。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人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36.最终结清增加条款:36.4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额为准。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删去款全文。38.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删去款全文。增加条款: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大包干的形式,投标总报价中的工程量是设计图纸中的总工程量汇总。承包人应有责任自行对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与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差异,已作为大包干风险,并考虑进合同总价中去,任何施工图纸上和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与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的差异,将不再进行调整。(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总价内,已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文件绘述的本工程时,不能或缺的或突然需要克服困难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3)本工程最终按施工图纸及有效的变更进行验收,由于沉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合同价款不作调整。(4)本工程的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和建设单位的对比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9.变更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删去款全文,代之为:除遇特殊情况使本工程确实须进行设计变更,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批准同意的变更外,不再调整任何工程量或增减费用,变更的基础为施工图纸。72 39.2变更的处理原则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变更工作的项目或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则采用变更项目施工时段的市场价和按《广州市建设材料指导价格》(2011年第三季度)计算的定额价的低值作为变更项目的计价基础。39.3变更指示修改:涉及监理人是否在“14天内”答复承包人提交的变更指示申请,不予采纳,承包人的申请是否成效,需经发包人、主管单位、监理人共同核认。39.4变更的报价修改:将“28天”改成“7天”。39.5变更决定修改(1):监理人审核通过的变更事项及其报价书,必须经发包人、主管单位核认,监理人方可发出变更决定。删除(2)款。39.7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除按专用条款第39.1款规定的变更外,合同价款不再作任何调整。41.承包人违约41.3款及41.4款中的“28天”均改为“7天”,“14天”均改为“3天”。42.2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修改:若因发包人无法提供施工用地,承包人可申请工期顺延,暂停施工前后以及重新复工,发包人不再补偿任何额外的费用。46.1仲裁不选仲裁。47.工程风险47.1发包人的风险本款(2)项中,在“造成”后插入“材料和”三字。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48.1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72 发包人不投保工程险,自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移交期间,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投保项目由承包人负责。49.1人员工伤事故的责任修改:(2)发包人应为其执行本合同的全部雇用人员(不包括签订委托合同的代建单位和监理人的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50.4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承包人务必投保,保单作为开工批复附件。52.7发包人不及时验收修改(1):“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改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修改(2):“发包人应从承包人发出完工申请报告56天后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改为:“则仍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保管责任与费用。”53.工程保修53.1保修期承包人必须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水利工程保修期为1年,机电设备保修期为2年,消防、防雷设备保修期为2年;绿化保养期为1年。其余已明确保修期的按其明确保修期。保修期按全部工程的完工之日开始算起。61.保密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62.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银行开户。承包单位不得变更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当工程款到承包人银行帐户之后,承包人必须提供有关发票给发包人后才能支付使用。63.发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额度时可根据承包人承诺的机械、人员进场情况及征地拆迁情况进行调整。64.因业主征地拆迁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造成的施工费用变化属于承包人的总价承包风险之内,合同价不予调整。72 第4章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协议书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以下称发包人)就工程,接受了(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并按此顺序优先解释合同文件:(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11)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3、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72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法人公章后生效(若需公证或鉴证时尚需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生效)。6、本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72 第5章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评标办法和图纸等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一起参照阅读。1.2除合同规定的变更外,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1.3如投标人认为存在合同规定应由其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则其费用和利润应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永久工程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个性项目名称。1.4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按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1.5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即大包干)。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所有工程的全部费用和利润被认为已包括在其工程的投标报价中。本工程最终按施工图纸及有效的变更进行验收,由于沉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合同价款不作调整。请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该部分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工程投标报价中。1.6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合计”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计,则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计以及投标总报价内。1.7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投标文件的算术错误及不平衡报价,若中标人拒绝修正,有可能导致其中标资格被取消。1.8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改正:(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综合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2)若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报价值与汇总表中的合计值不吻合时,以投标报价书中报价为准,修正汇总表中合计值。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合计值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值不吻合时,应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合计值为准,修正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值,同时修正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72 (3)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9本工程的取费标准及定额单价组成按广东省水利厅发布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2006年版)、《广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2006年版)、《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2006年版)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水利水电建筑及设备安装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水价[2003]2号),不足部分参考有关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投标人可根据企业的实力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费率范围内浮动,但不允许超出上限值。1.10全部材料由投标人自购自行分析确定材料价格。1.11主要材料依据《广州市建设材料指导价格》(2011年第3季度)执行。次要材料按《关于公布广东省地方水利水电工程定额次要材料预算价格(2011)的通知》(粤水建管[2011]55号)。1.2招标人另行提供工程量清单。72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报价书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存款证明业务申请办理表、授权委托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存款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5、技术文件封面格式6、施工工期及质量承诺书7、投标保函72 1投标报价书(格式)投标报价书(格式)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元(大写:)的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6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证金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4.若我方中标:(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保证接到中标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6.我方同意当投标书中出现任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时,均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27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单位存款证明业务申请办理表、授权委托书及存款证明(格式)中国民生银行单位存款证明业务申请书年月日以下由申请人填写:一、申请人概况申请人名称:营业执照:银行预留印鉴盖章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单位地址:在中国民生银行账户开立时间:年月日账户性质:□基本账户□一般账户□其他币种:二、申请单位存款证明业务内容备注:本单位因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投标事宜,需向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存款证明,本单位保证在存款证明开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取上述存款,申请将此笔(金额)存款实施冻结,冻结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提前解冻支取需凭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公章)单位存款证明范围(账户、币种):是否使用我行格式文本:□是□否要求出具单位存款证明的时点:附说明72 说明中国民生银行单位存款证明业务申请书必须采用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番禺支行开立人民币基本户、一般结算账户需提供资料:一、开立单位人民币基本户、一般结算账户需提供资料:1、国税登记证整本+复印件2、地税登记证整本+复印件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5、法人代表身份证正本+复印件6、委托书一份(基本账户)7、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书一式二份8、原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基本账户)9、中国民生银行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一式四份10、施工招标文件11、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来开户,则需授权书一份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需提供资料:1、本人身份证2、代理人身份证3、招标文件4、个人支票账户另需加盖本人私章若投标人选择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形式,则个人必须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无论投标人开立个人或单位结算账户形式,递交申请书同时还需递交按如下格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若有任何疑问和其他需求,可随时致电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番禺支行联系人:谭雁翔联系电话:8480267584802001银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富华东路73号授权委托书72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为个人时必须填写)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受委托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鉴于委托人同意为(填单位名称)参加(合同编号)投标向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提供投标资金,现委托人特授权受委托人:1、可以在投标资金解冻前将委托人帐户(户名:账号:,开户行:)情况提供给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2、凭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有权将委托人(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中的投标资金金额_________划入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指定账户。委托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日期:年月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存款证明72 存款证明致:(招标人)兹证明:(以下称“客户”)截止到年月日在我行办理存款的情况如下:序号账号币种及金额备注本存款证明书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以下称“有效期”)。我行声明:1、本存款证明仅证明该客户在本证明有效期内在我行所拥有的存款情况。本存款证明在有效期期满后自动作废。该客户已向我行出具存款证明业务申请书,在本存款证明的有效期内,该客户对以上存款不提前支取。本存款证明不得用于抵、质押。如果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的提前解冻存款的通知,则本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于我行收到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出具的提前解冻存款的通知之日自动届满,客户即可自行支配以上存款。2、加盖我行印章的本存款证明正本为有效版本,复印无效。任何对本存款证明中书写的内容进行修改、涂改等均使本存款证明无效。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国家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均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该客户的上述存款采取包括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届时,该客户在存款证明业务申请书中的承诺将无法对抗国家司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的强制措施。4、本存款证明仅用于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监管的工程投标项目。银行有权人签字中国民生银行广州番禺支行(业务公章)日期:年月日72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招标单位名称: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其身份证号码:,特此证明。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签发日期:年月日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的主要行政负责人。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3、原件附于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内。4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单位名称: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署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其它格式无效。72 5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宋体三号加粗)正本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宋体二号加粗)施工投标文件(宋体小初加粗)合同编号:(宋体三号加粗)第Ⅰ卷技术标(宋体一号加粗)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宋体三号加粗)地址:(宋体三号加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宋体三号加粗)联系人:(宋体三号加粗)联系电话:(宋体三号加粗)日期:年月日(宋体三号加粗)备注:投标人的技术文件正本封面必须写上投标人名称、地址、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等。72 (宋体三号加粗)副本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宋体二号加粗)施工投标文件(宋体小初加粗)合同编号:(宋体三号加粗)第Ⅰ卷技术标(宋体一号加粗)注:副本封面不允许有投标人名称、地址、投标人公章等透露投标人信息文字、标记等,所有字符须符合以上要求且颜色为黑色。72 6施工工期及质量承诺书(格式)施工工期承诺书(格式)致:招标单位名称我司自愿参加贵单位的工程施工投标,郑重承诺在(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每延误一天,自愿罚款人民币元,罚款总金额以此标准累计,并愿意在工程结算中扣除。投标人(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延误工期罚款不得低于人民币壹仟元/天(¥1000元/天)。质量承诺书(格式)致:招标单位名称本公司郑重承诺,按质量标准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未达到承诺质量标准及材料标准,自愿罚款人民币元,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最终达到合格标准。投标人(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见专用条款20.3和22.3。72 7投标保函(格式)投标保函(格式)致:招标单位名称我行客户(以下称“投标人”)已于年月日提交了工程名称的施工投标书(以下简称“标书”),向我行申请金额(人民币)万元的保函。我行愿为该单位承担上述标书项下所需人民币万元不可撤销的支付保证。此保函仅限于上述标书规定的以下条件:一、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二、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已得到招标人关于其中标的通知,但是:1、未能或拒绝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签署协议。或2、未能或拒绝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书。或3、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修正报价算术错误。我们同意,在接到招标人的划款通知书,只要招标人在其中说明索赔金额是由于发生上述规定的二个条件中某一个或同时二个,无需投标人提出具体要求即划付给招标人上述保证金额以内的款项。有效期:年月日止担保银行(盖章):联系电话:联系人:投标人(公章):时间:72 第7章投标辅助资料一、第Ⅱ卷商务标中包括的其他内容格式1.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1)项目机构组成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格式)投入人员姓名拟任职务职称上岗资格证号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盖章)72 第8章技术条款一般要求1.1说明1.1.1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建设规模:厦滘涌整治工程堤段的防洪(潮)标准为20年一遇。两岸堤防按内河涌整治标准建设,堤防级别确定为4级。堤防按允许越浪设计,安全超高0.3m。招标内容:1、左岸桩号XJC0+080~XJC0+600及右岸桩号XJC0+142.5~XJC0+720范围内总长约1.1km的两岸堤防加固及新建穿堤涵窦,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两岸堤防按内河涌整治标准建设,堤防级别为4级。2、桩号XJC0+334处新建交通桥,设计标准为双车道,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交通桥总宽10.00m,车道净宽7.50m。3、桩号XLC0+660段新建人行拱桥,桥长14.9m,宽4.0m。4、桩号XJC0+100和XJC0+600处两段支涌河道清淤,两段支涌长度分别为:465.41m和236.94m。本工程施工按施工图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即大包干),工期要求为日历天,质量要求是达到合格等级。1.2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1.2.1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的全部施工。1.2.2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本工程发包人主要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拆迁,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72 1.3发包人提供的图纸1.3.1施工图纸的提供期限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在开工前7天内,通过监理人陆续免费提供给承包人4套正式施工图纸和文件。承包人可自费复制施工需要的图纸份数。1.3.2设计修改(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按上述第1.3.1条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7天内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亦应在接件后7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7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3)由于受永久设备供货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包人无法按预定计划提供施工图纸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研究临时措施,适当调整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其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办理。1.3.3图纸的份数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4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向监理人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无监理人盖章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1.4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1.4.1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如专用合同条款中有约定,承包人应按监理人发出的通知和要求在开工前7天免费提交3套为施工所必需的图纸和文件,经监理人批准后执行。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的所有图纸、文件、影像资料等费用,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各项目报价中。1.4.2施工总进度计划(1)承包人应在开工前7天内,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7.1款的规定,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是控制本合同进度的依据。(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应满足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8条关于工程开工日及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完工日期的规定。1.4.3施工总布置设计72 (1)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上述设计文件应详细表述本章第1.9节所列全部临时设施的平面位置和占地范围,其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征地规定的界限。(3)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做好防洪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划,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临时设施周围开挖后的河道、冲沟和边坡。1.4.4临时设施设计(1)承包人应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在临时设施开始施工前7天,将本章第1.9节所列的临时设施的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提交的临时设施设计应包括临时设施的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上述各项设计应详细表述以下内容:1)场内交通工程的设计标准、运输量和运输强度,场内施工交通工程的规划布置及定线以及道路和停车场等的布置图和工程量。2)施工供电设计标准和施工用电负荷,输电线路以及应急备用电源等的布置图、工程量和全部输配电设备配置一览表。3)施工供水系统,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用水量,施工供水系统和供水管路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4)各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的照明设计标准,以及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的布置图和工程量。5)施工通信和功能设计,以及通信设施布置图和设备配置一览表。6)砂石料、土料开采加工系统,各种料物的生产量以及开采加工系统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7)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标准和生产量,混凝土拌和、运输和浇筑的设备容量选择,以及混凝土生产系统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8)各附属加工厂的设计功能,及其各加工厂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9)各种仓库和堆料场的储存容量选择及其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10)各项临时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的设计标准及其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1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停放场。1.4.5施工方法和措施72 (1)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交主要工程建筑物的施工方法和措施。(2)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监理人指示,提交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方法和措施的内容包括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和劳动力;质量检验和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1.4.6施工图纸(1)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按监理人指示,在该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7天,由承包人提交该项目的结构总图、设计依据、计算和试验成果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审查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2)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规定,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本章第1.3.1条的规定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承包人则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绘制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图纸,承包人的上述图纸以及按本技术条款规定由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均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前7天报送监理人审批。(3)若承包人根据其施工的需要,要求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作局部修改时,须经监理人批准。1.4.7图纸和文件的审批(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图纸和文件,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其审批意见包括:1)同意按此执行;或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3)修改后重新递交;或4)不予批准。(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7天内作出相应修改,并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所有修改都应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应在图纸的标题附近留有一块空白框供监理人批注及建立档案编目用。(3)凡合同规定须经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1.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72 1.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1)材料采购计划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和本技术条款的要求制订材料采购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应在每月提交下一月份的材料采购计划,对有季节性要求的产品,需规定采购的具体期限。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修订合同进度时,则应相应调整材料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2)材料交货验收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3.1款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材料交货验收的内容包括:1)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材料合格证书、化验单、图纸或其他有关证件,并应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3.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3款的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检验。3)承包人应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并将鉴定意见书提交监理人复查。4)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入库,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作好记录。(1)不合格材料的处理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现场,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处理。(2)材料的代用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提供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只有在证明其材料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1.5.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1)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的工程设备,应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以及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内容和本技术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提出工程设备的订货清单,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收到订货清单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72 (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设备订货清单办理订货,并应将订货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4.1款的规定,承担工程设备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的全部责任。(3)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应参加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3.1款规定的交货验收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1.5.3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1)承包人应在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提交一份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施工设备清单,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施工设备清单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设备清单的内容应包括:1)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数量和预计进场时间;2)新购置主要设备订货协议的复印件;3)旧施工设备的购置时间、残值、运行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4)租赁设备的购置时间、租赁期限、租赁价格、运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3)承包人配置的旧施工设备(包括租赁的旧设备),应由监理人进行检查,并经试运行,确认其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索取必要的设备订货及租赁设备资料和有关图纸。(4)不论承包人采用何种方式取得的施工设备,都应对施工设备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5.5款规定进行更换。(5)施工设备的保险由承包人办理,未办理保险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6进度计划的实施1.6.1月进度计划承包人在每月底或每周末向监理人报送下月或下周进度计划,其内容和要求包括:(1)按合同进度计划,列出计划完成月或周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2)列出该月或周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计划;(3)提出该月或周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目录等。1.6.2月进度报告(1)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1)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月完成的工程面貌简图;72 3)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4)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5)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6)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7)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8)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9)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记录,以及处理结果;10)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2)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1.6.3进度会议(1)监理人应在每周的某一日和每月末定期召开周、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支付结算等问题以及与其他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2)承包人应在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表,进度报表的内容包括:1)上周(或上月)之前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2)本周(或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3)下周(或下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4)工程质量情况;5)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1.6.4进度计划的调整和修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均应及时作出调整,并在月进度报告中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若进度计划的调整需要修改关键线路或改变关键工程的完工日期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7.2款的规定,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7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1.7.1承包人的质量自检72 (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1款的规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人应赋予质检人员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随机抽样检验的权力。当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质检人员应有责任及时纠正。(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2款的规定,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承包人应定期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1.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监理人有权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3款的规定,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2)监理人检验工程材料的性能指标和检查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数量,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和在现场钻取试件,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质量检查进行需补充的试验检验工作。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3.2款规定办理。(3)监理人为检查工程设备质量需要检测设备性能,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予提供测试设备,并协助监理人进行测试工作。(4)监理人为检查检验工程和工程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质量自检报表等作为工程和工程设备验收的依据。1.8临时设施1.8.1施工交通(1)承包人应负责修建从指定的场外公共交通至施工区的干线道路以及至各施工点的全部临时交通和停车场,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道路,以及为满足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而必须采取的临时加固和加扩措施。(2)承包人修建道路应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施,进行洒水除尘,将施工作业生产的扬尘公害减少至最低程度。(3)承包人修建道路不应危害邻近道路两侧的农田和民舍,维护好道路两侧的开挖和填筑边坡。(4)本合同承包人负责修建的施工道路和停车场,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的规定办理。1.8.2施工供电(1)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管理和维修由供电电源至所有施工区和生活区的输电线路、配电所及其全部配电装置和功率补偿装置。(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用电方便。72 (3)承包人按其自身需要,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生活用电,配备一定容量的事故备用电源,承包人应自行负责其电力设备或备用电源出现故障所引起的损失。1.8.3施工供水(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工程施工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施工区和生活区的供水系统,包括修建为保证正常供水的引水、储水、水处理抽排水设施等。(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和生活用水方便。(3)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水,包括引向办公地点和生活区的引水管路架设及其设备的提供、安装和维修等。1.8.4施工照明(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并满足各种作业区的最低照明度,以保证工程顺利安全施工。(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工作的其他承包人架设施工和生活区的室外照明线路提供方便。1.8.5施工通信(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与当地邮电部门协商解决通向施工现场的通信线路和现场的邮电服务设施,项目经理要有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的电话。(2)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施工现场的内部通信服务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使用承包人的内部通信设施。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内部通信设施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规定办理。1.8.6混凝土生产系统(1)承包人应负责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包括混凝土骨料储存、拌和、运输以及材料、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等。(2)混凝土生产必须满足混凝土的质量、品种和浇筑强度等级要求。1.8.7仓库和堆料场(1)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各项材料、设备仓库的设计、修建、管理和维护。(2)储存油料等特殊材料仓库应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地点进行布置和修建,并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72 (3)各种露天堆放的砂石骨料、土料、弃渣料及其他材料应按施工总布置规划的场地进行布置设计,场地周围及场地内应做防洪、排水等保护措施以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1.8.8临时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1)承包人应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负责设计、修建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包括驻地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设备、仓库、加工厂、堆料场等。(2)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上述临时房屋和公用设施的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护。1.9施工安全保护1.9.1承包人的安全保护责任(1)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9.2款规定履行其安全保护职责。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编制一份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以及防火、防毒、防噪声、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等的安全措施。(2)承包人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应按本节第1.9.10条的规定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3)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承包人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1h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4)承包人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1.9.2劳动保护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承包人还应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1.9.3照明安全与施工用电(1)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2)施工用电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操作,并持有电工证才能上岗。(3)在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36V。1.9.4接地及避雷装置72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1.9.5有害气体的控制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配备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报警装置以及工人使用的防护面具。一旦发生有毒气体,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并及时报告监理人。承包人应在经过慎重处理,确认不存在危险,并取得监理人同意后,方可复工。1.9.6油料的存放和运输承包人应将油料存放在按本章第1.8.7条规定设置的特殊材料仓库内,并应与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在施工现场设库存放炸药。1.9.7消防承包人应负责做好其自己辖区内的消防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并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训练。承包人还应对其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1.9.8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水情和气象预报,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一旦发生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的安全。1.9.9安全防护设施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为保护本合同工程免受破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行人的安全和方便,或当监理人或有关部门要求时,在确定有必要的时候和地点,承包人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并负责维修和保护施工区内自设或发包人设置的所有安全防护设施。1.9.10安全防护手册承包人应编制适合本工程需要的安全防护手册,其内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安全防护手册除发给承包人全体职工外,还应发给发包人、监理人,安全防护手册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防护用品的使用;(2)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3)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4)汽车驾驶安全;(5)用电安全;(6)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7)模板、脚手架作业的安全;72 (8)混凝土浇筑作业的安全;(9)机修作业的安全;(10)高空作业的安全;(11)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防护;(12)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13)防洪和防气象灾害措施;(14)信号和告警知识;(15)其它有关规定。1.10环境保护1.10.1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0条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1.10.2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编报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2)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3)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4)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5)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6)完工后的场地清理。1.10.3施工弃渣的治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施工弃渣的治理措施,保护施工开挖边坡的稳定,防止料场、永久建筑物基础和施工场地的开挖弃渣冲蚀河床或淤积河道。1.10.4环境污染的治理(1)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控制地下工程施工的噪声、粉尘和有毒气体,保障工人的劳动卫生条件。(2)72 承包人应保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应定时清除垃圾,并将其运至批准的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承包人应在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1.10.5场地清理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完成环境恢复。1.11现场施工测量1.11.1测量基准(1)监理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在发出开工通知前7天,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2)承包人接收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后,应与监理人共同校测其基准点(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如有异议应在得到数据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共同进行核实,核实后数据由监理人重新以书面形式提供。(3)承包人应以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线)为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测设用于工程施工的控制网。1.11.2施工测量(1)承包人应按照本工程施工测量精度要求,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偏差±30~±50mm,高程允许误差±30mm。(2)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核。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人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若经双方协商同意,承包人可邀请监理人的测量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测量,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可直接用于计量付款。(3)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道路和防护栏杆。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1.12现场试验1.12.1材料试验72 (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4条规定,自建现场材料试验室或委托经监理人同意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试验。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应配备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工程师负责试验工作,并在开工前将试验室所在位置、使用面积、配备的仪具等全部物品清单报监理人审批。(2)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有关规定,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如水泥、骨料、粉煤灰、外加剂、钢板、钢筋、锚杆、涂料以及工程指定的其他材料等)进行取样试验,承包人应将材料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3)承包人应免费将其自建的现场材料试验室提供给监理人使用,提供抽样复检试件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1.12.2现场工艺试验承包人通过现场工艺试验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参数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均应编制现场工艺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用于施工。1.13保险1.13.1投保险种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48、49和50条的规定投保以下险种:(1)施工设备险;(2)人身意外伤害险。1.13.2保险责任(1)施工设备险施工设备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保险费用应计入施工设备的运行费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应为其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应摊入各项目的人工费用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4工程量计量方法1.14.1说明(1)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承包人应自供一切计量设备和用具,并保证计量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2)凡超出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规定的计量范围以外的长度、面积或体积,均不予计量或计算。(3)实物工程量的计量,应由承包人应用标准的计量设备进行称量或计算,并经监理人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工程量报表。1.14.2重量计量的计算72 (1)凡以重量计量的材料,应由承包人合格的称量人员使用经国家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称量器,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称量。(2)钢材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净值计量。钢筋应按监理人批准的下料表,以直径和长度计算,不计入钢筋损耗和架设定位的附加钢筋量;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钢筋和预应力钢丝的工程量,按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之和计算重量;钢板和型钢钢材按制成件的成型净尺寸和使用钢材规格的标准单位重量计算其工程量,不计其下料损耗量和施工安装等所需的附加钢材用量。施工附加量均不单独计量,而应包括在有关钢筋、钢材和预应力钢材等各自的单价中。1.14.3面积计量的计算结构面积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结构物尺寸线或监理人指示在现场实际量测的结构物净尺寸线进行计算。1.14.4体积计量的计算(1)结构物体积计量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线内的实际工程量或按监理人指示在现场量测的净尺寸线进行计算。经监理人批准,大体积混凝土中所设体积小于0.1m3的孔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工程量不予扣除,按施工图纸和指示要求对临时孔洞进行回填的工程量不重复计量。(2)混凝土及土石方填筑工程量的计量,经监理人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工程量报表。最终结算工程量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的工程量。1.14.5长度计量的计算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除施工图纸另有规定,应按平行于结构物位置的纵向轴线或基础方向的长度计算。1.15计量和支付1.15.1进场费承包人为进行施工准备所需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调遣费和进场开办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5.2临时设施建设费本章第1.8节所列的各项临时设施,应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总价项目分项列报。各项目总价中应包括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所需人工、材料和试验检验以及临时设施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等全部费用。1.15.3保险费发包人不另外支付。72 1.15.4退场费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进行完工清场、撤退人员和设备、撤离临时工程、场地平整和环境恢复等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5.5其它费用除《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总价和单价项目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外,承包人按本章规定进行的各项工作,其所需费用均应分摊在各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1.除本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承包人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当本技术条款的内容与所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有矛盾时,应以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或监理人指示为准。3.技术条款中有关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涉及工程安全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遇有矛盾时应由监理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修正,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要求,有权指示承包人或批准承包人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并增补和修改技术条款的内容。其增补和修改的内容涉及变更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办理。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监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时,在报经发包人同意后,可要求承包人采用。本合同引用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包括但不限于:u《防洪标准》GB50201—94u《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u《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u《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u《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u《水闸施工规范》SL27-91u《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u《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u《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DL5077-1997u《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PGB50007-200272 u《水利水电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DJ338—89u《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u《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705-81u《水工钢筋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14-2001u《水工钢筋砼结构设计规范》u《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u《广东省海堤工程设计导则》(试行)DB/T182-2004u《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u《广东省防洪(潮)标准和治涝标准》粤水电〔1995〕4号文u《广州市江河流域(区域)防洪潮规划报告》及《广州市番禺区水利现代化综合发展规划报告》(2005年12月)72 第9章评标办法为了规范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工作,保证评标的各项活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评标办法。1评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3)水利部颁发的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4)国家计委第29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5)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发的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6)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规定;(7)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8)投标文件及澄清问题书面资料。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均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水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3评标程序评标分卷进行,在监督人员对第Ⅰ卷技术标副本完成编号工作后先评第Ⅰ卷技术标副本,再评第Ⅱ卷商务标。每卷评标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然后,对初步审查合格后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完成第Ⅰ卷全部评审和第Ⅱ卷初步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交监督人员后,在其监督下开启第Ⅰ卷技术标正本,确认技术标副本的投标人名称。若出现有投标文件第Ⅰ卷副本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情况,则先对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第Ⅰ卷副本进行详细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交监督人员后,在其监督下开启第Ⅰ卷正本,确认第Ⅰ卷副本的投标人名称,然后再对第Ⅰ卷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均合格的第Ⅱ卷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及定标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结果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4评标办法72 4.1技术标的评定原则4.1.1初步评审4.1.1.1初步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1.1.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4.1.1.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1)投标文件装订、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2)在投标书中发现弄虚作假、搞串通、排挤竞争对手参与公平竞争;施工组织设计有明显雷同和抄袭等现象;(3)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副本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有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信息的标记。(4)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1.1.4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也不允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改正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偏离和保留。4.1.1.5对同一投标文件的同一单项,5个评委中有3人(含3人)以上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才认为该单项初步评审合格,只有所有单项均被评定为初步评审合格,才最终评定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对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不进行详细评审。4.1.2详细评审4.1.2.1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详细评审。评委采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裁定是否“合格”,对同一投标文件技术标的同一单项,5个评委中有3人(含3人)以上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才认为该单项合格,只有所有单项均被评定为合格,才最终评定该投标文件技术标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只有最终裁定技术标“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4.1.2.2评委评定投标人的技术标是否“合格”,将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评定:(1)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合理;(2)针对本项目实际提出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及承诺;(3)总体布置合理,满足施工需要;(4)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切实可行。4.2商务标的评定原则4.2.1初步评审4.2.1.1初步评审主要是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2 4.2.1.2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4.2.1.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下列情况之一:(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修改;(2)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3)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以哪个报价为准;(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5)投标文件装订、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6)在投标书中发现弄虚作假、搞串通、排挤竞争对手参与公平竞争;施工预算有明显雷同和抄袭等现象;(7)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8)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4.2.1.4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也不允许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改正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偏离和保留。4.2.1.5对同一投标文件的同一单项,5个评委中有3人(含3人)以上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才认为该单项初步评审合格,只有所有单项均被评定为初步评审合格,才最终评定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对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不进行定标计算。4.2.2定标计算本工程投标报价最高限价A0为,高于招标人的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评标阶段仅评审投标总报价。(注:招标人将在开标前七天予以公布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本工程设置最低限价,最低限价B0的确定办法: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5个时,本工程的B0值取投标人有效报价Ai去掉最高及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得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准则舍去)。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5个时,本工程的B0值直接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Ai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得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准则舍去)。72 下浮点数X的范围是(1%~3%),由1~5号共5个球随机摇珠产生,该5个球对应分别代表1.0%,1.5%,2.0%,2.5%,3.0%,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人代表启动摇珠机,随机摇出一个球作为下浮点数X(单位为%)。最低限价B0的计算公式如下:当i≥5个时,B0=[(∑Ai-MAXAi-MINAi)/(i-2)]*(1-X)当i<5个时,B0=(∑Ai/i)*(1-X)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BO的,不能推选为中标候选人,但不作废标处理。4.2.2.1如出现投标人报价Ai=B0值的,则该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Ai-B0的正差值最小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则以Ai-B0的正差值次小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4.2.2.2如无4.2.2.1条出现,则以Ai-B0的正差值最小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Ai-B0的正差值次小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Ai-B0的正差值第二小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4.2.2.3如果出现两个或以上有上述条款的中标候选人,则采用摇珠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次序,首先被摇出的中标候选人次序在前。72 附件:开、评标表格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下浮点数X确定表摇珠号码及其对应数值摇珠球号12345对应数值1.0%1.5%2.0%2.5%3.0%摇珠结果(瑶珠入围号码及其对应数值)摇珠人:招标单位(代表):招标代理单位(代表):见证单位(代表):监督单位(代表):72 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开标一览表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与标记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出示的证件原件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姓名质量等级工期(日历天)投标人确认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是否到场及是否出示身份证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名时开标时招标单位(代表):招标代理单位(代表):见证单位(代表):监督单位(代表):2013年月日72 评表1-1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初步评审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装订、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未发现弄虚作假、搞串通、排挤竞争对手参与公平竞争;施工组织设计无明显雷同和抄袭等现象投标文件技术标副本未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无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纠正偏离或保留将不会对投标产生不公正影响注:直接用“○”或“×”表示,评审项目结论为“×”时请在相应栏目说明原因。评委签名:2013年月日72 评表1-2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初步评审汇总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装订、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未发现弄虚作假、搞串通、排挤竞争对手参与公平竞争;施工组织设计无明显雷同和抄袭等现象投标文件技术标副本未标明投标人名称或无任何可能透露投标人名称的标记纠正偏离或保留将不会对投标产生不公正影响最终评审结果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3年月日72 评表1-3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详细评审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编号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出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及承诺总体布置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切实可行注:直接用“○”或“×”表示,评审项目结论为“×”时请在相应栏目说明原因。评委签名:2013年月日72 评表1-4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详细评审汇总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编号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合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出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及承诺总体布置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准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切实可行最终结论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合格票数不合格票数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3年月日72 评表2-1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初步评审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名称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无实质性偏离未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无有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字迹清晰、内容齐全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投标文件装订、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未发现弄虚作假、搞串通、排挤竞争对手参与公平竞争;施工预算无明显雷同和抄袭等现象纠正偏离或保留将不会对投标产生不公正影响投标限价未高于最高限价注:直接用“○”或“×”表示,评审项目结论为“×”时请在相应栏目说明原因。评委签名:2013年月日72 评表2-2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初步评审汇总表(格式)评审项目投标人名称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无实质性偏离未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同一份投标文件中无有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字迹清晰、内容齐全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投标文件装订、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未发现弄虚作假、搞串通、排挤竞争对手参与公平竞争;施工预算无明显雷同和抄袭等现象纠正偏离或保留将不会对投标产生不公正影响投标限价未高于最高限价最终结论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通过票数不通过票数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3年月日72 评表3-2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定标计算表(格式)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最高限价A0(元)下浮点数X投标报价Ai(元)有效报价数B0值(元)Ai-B0(元)定标情况备注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2013年月日72 表3-1广州市番禺区厦滘涌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号对应表(格式)对应的投标文件技术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备注评委组长签名:评委签名:招标单位(代表):招标代理单位(代表):监督单位(代表):见证单位(代表):2013年月日72 第10章施工图纸(另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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