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总部企业认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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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总部企业认定和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公明、光明办事处,新区各局(办、委、大队)、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光明新区总部企业认定和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已经新区领导班子办公会议审议,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12月24日-1-光明新区总部企业认定和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光明新区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措施》(深光管〔2012〕4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规范新区总部企业认定和新区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新区总部企业,包括“总部企业

2、”和“成长型总部企业”两类。新区重点扶持符合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总部企业。第三条 企业申请享受新区的总部经济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必须先向新区申报总部企业认定,取得《光明新区总部企业》或《光明新区成长型总部企业》资质证书。第四条新区总部企业认定和专项资金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实行企业自愿申报、政府审核、择优扶持、社会公示、监督管理等制度。第五条新区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发展和财政局,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区总部企业认定和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工作。第二章认定标准第六条企业申请认定新区“总

3、部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新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9-(二)对一定区域内的下属企业(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数量不少于2家)行使投资、运营、结算等管理和服务职能;(三)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金融、物流、文化创意等企业1亿元以上),纳税额2000万元以上(金融、物流、文化创意等企业1000万元以上);(四)符合市、新区产业发展政策;(五)不属于新区下属国有或集体企业。第七条经深圳市认定的总部企业将总部迁入新区,申请直接认定新区“总部企业”的,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新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市总部企业资质的获得时间为申请直接认

4、定新区“总部企业”之日的前3年内,且资质仍在有效期内。第八条《若干措施》施行以前,已落户新区的企业申请认定新区“成长型总部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新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主营业务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三)具有较高成长性,近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长率达10%以上;(四)上年度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五)不属于新区下属国有或集体企业。第九条《若干措施》施行以后,由原注册地迁入新区的企业申请认定新区“成长型总部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新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

5、以上;-9-(三)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第十条《若干措施》施行以后,在新区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认定新区“成长型总部企业”,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新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三)上年度纳税额500万元以上;(四)不属于新区下属国有或集体企业。第十一条《若干措施》施行以前已在新区设有分支机构,并于《若干措施》施行以后将其总公司迁入新区或将其在新区的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机构的企业,申请认定新区“成长型总部企业”的,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新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纳税额500万元

6、以上。第十二条新区酒店申请认定“成长型总部企业”的,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新区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国家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评定的五星级酒店。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十三条企业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新区总部企业资质认定,提交申报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年受理,集中分批审核、办结。第十四条-9-申请单位须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光明新区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按以下情形分别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及各项材料的复印件需用A4规格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有关格式文本可在新区门户网站下载或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一)根据本细则第六条

7、申请认定新区“总部企业”1.本企业和下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下属企业与本企业的隶属关系证明;3.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4.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企业及下属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5.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根据本细则第七条申请认定新区“总部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注册地变更证明;3.深圳市总部企业资质证书;4.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根据本细则第八条申请认定新区“成长型总部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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