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ID:18417607

大小:93.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9-17

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_第1页
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_第2页
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_第3页
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_第4页
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规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的技术内容、方法及标准,参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水安监〔2010〕200号)和《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5月26日水利部第18号令)以及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结合云南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境内的库容10万m3以上、1000万m3以下的水库大坝。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输水

2、等建筑物、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及其附属管理设施等。第三条云南省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的大坝安全鉴定实施监督管理并进行技术指导。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鉴定实施监督管理并进行技术指导。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条件同时满足库容在100万m3和坝高30米以上或影响县(市)、区级以上城市安全的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其他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意见。第四条大坝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第五条小型水库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

3、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不超过10年应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第六条对于首次进行安全鉴定的大坝,应通过对大坝的现场安全检查或检测、安全监测资料的分析论证、建筑物安全复核计算,全面评价水库大坝安全,做到重点突出,结论明确合理。对于已进行过安全鉴定的大坝,大坝运行条件(外荷载及自身结构性态)及有关技术规范无重大变化,且有关问题已作明确结论的,应以现场安全检查、安全监测资料的分析论证为主对大坝的安全性态进行评价,对有疑问的项目应进行专题论证。第七条大坝安全状况分四类,分类标准如下:一类坝:水库现

4、有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大坝整体稳定、结构安全,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部颁规范(SL252-2000)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但工程本身不完善或局部破损的坝。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未达到部颁规范(SL252-2000)规定,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大坝安全,不能正常运行的大坝。四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未达到部颁规范(SL252-2000)规定,或者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而无法限期除险加固的,或水库功能萎缩,已不能发挥效益的,即需降低标准运用、报废或重建

5、的,并应经专门分析论证。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第八条大坝安全鉴定包括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一)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水利部公布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二)由鉴定审定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主持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组织专家审查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三)鉴定审定部门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第九条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一)按本办法的要求,不定期对所辖区域内大坝进行安全鉴定;(二)制定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

6、施;(三)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大坝安全评价工作;(四)组织现场安全检查;(五)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六)筹措大坝安全鉴定经费;(七)其他相关职责。第十条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一)参加现场安全检查,并负责编制现场安全检查报告;(二)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必要的地质勘探、工程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三)按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四)按鉴定审定部门的审查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大坝安全评价报告;(五)起草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六)其他相关职责第十一条鉴定审定部门的职责:(一)成立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二)组

7、织召开大坝安全鉴定会;(三)审定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四)审定并印发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五)其他相关职责第十二条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2名;(二)专家组中参加过该大坝上一次鉴定的专家或者较熟悉本工程的专家不得少于1名;(三)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