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材料和化学工程学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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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文件院行政〔2015〕9号关于印发《材化学院部门使用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属各办(室):根据工作需要,学院研究制订了《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部门使用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是实施细则》,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部门使用学生参加公益活动是实施细则(试行)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2015年3月1日2015年3月1日附件:河南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

2、学生资助工作对学生的正面激励作用,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引导其树立自立自强意识,营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传承爱心、回馈社会、锻炼能力、拓展素质的有效平台,使学生在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中学会“知恩、感恩、报恩”,走向“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实现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感恩教育与励志教育相结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教资助〔2012〕763号)和《河南工程学院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参加

3、对象参加对象为受到政府、学校或社会无偿资助且有劳动服务能力的在校学生。政府、学校或社会无偿资助是指学生未经过个人劳动获得的政府、学校及社会给予的无偿资助,如各类困难补助、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以及各类奖励性资助等。奖励性资助是指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类政府、学校及社会奖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义务劳动是指由学校或学院统一安排、学生自行或以班为单位主动联系校内各单位参加的各类教学、管理及服务劳动。公益服务活动是由校内各单位、学院、班级、学生社团组织或学生个人自行实施的无报酬、带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各类活动。二、用

4、工负责人和部门职责(一)义务劳动必须坚持课余原则,智力型与劳务型相结合、集体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受资助学生义务劳动的范围仅限于校内,任何老师和部门都无权安排学生在校外从事义务劳动。(二)用工老师必须高度重视劳动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得安排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活动。用工老师必须负责对义务劳动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如果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老师和部门承担责任。(三)用工老师安排学生上岗的时间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冲突。(四)用工老师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事先

5、申请且批准的劳动内容和人数安排学生进行义务劳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劳动内容和人数。如需改变人数和用工内容须重新审批。(五)用工老师和部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学校工作或社会公益无关的私人工作。三、考核与结果使用(一)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是每个受助学生应尽的义务,是传承爱心,回馈社会的有效途径,也是锻炼工作能力,拓展综合素质的绝佳机会,受助学生在校期间要主动参加相应的义务劳动或公益服务活动。受到资助的学生每学年应参加不少于30小时义务劳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少于2次。学院对各年级划定义务劳动区域。各年级每周三下午组织受助学生在指定区域进

6、行义务劳动。各年级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受助学生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工作的组织、记录、考核工作。学院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年级义务劳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二)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活动考核结果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依据之一。未参加义务劳动或参加劳动但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贫困补助等无偿资助项目的评选。(三)义务劳动结束后,用工负责人要向学工办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提学生供参加劳动的人数和时间,以便学工办对该学生的考核。(四)学年结束时,各辅导员统计受助学生的《考核卡》,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7、,将核实结果汇总到学工办,学工办按照规定向学院及时通报未参加义务劳动、公益服务活动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情况,并取消这些学生的受助资格。(五)受助学生每学年需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工时(30小时),无特殊情况拒不完成者,或相关用工单位总评不好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对于非主观原因未完成义务劳动和公益服务的学生须向所在年级提交书面报告,学院公示无异议,报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参与贫困生认定。四、组织与管理(一)用工流程图用工老师填写《河南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校内义务用工申请表》(见附页)用工部门领导签字主管副院长签字学院副书记签字

8、交到学工办负责老师处,由学工办负责老师安排学生上岗用工结束后用工老师填写《河南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校内义务用工考核表》把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出勤情况、劳动时间反馈给学工办负责老师以便考核。(二)用工老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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