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者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上的角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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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外投资者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上的角色分析中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自成立以来即开始对境外投资者(以下简称外资)转让金融不良债权(以下简称不良资产)进行了初步探索。早在2001年,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就以债权境外投资的方式与美国Chenery公司开展合作,成功处置了账面价值达18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资产包;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公开国际招标向摩根斯坦利等组成的投标团打包出售了账面价值约为108亿元人民币的4个资产包,拉开了外资大规模进入中国不良资产市场的序幕。随着国内配套政策法规的完善,以及宏

2、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外资本对中国金融不良资产这一新兴市场经历了从积极涌入、疯狂追逐利润到稳定有序投入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AMC对外转让不良资产规模逐渐扩大,交易主体增加,交易手段和交易品种也有所调整,同时,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一定程度上提高了AMC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嫁接了外资进行资产重组增值的经验,引进了科学的经营管理办法。本文在总结AMC利用外资情况、分析国内配套法规变化发展的基础上,力争总结规律,展望外资在不良资产市场上的角色变化趋势。一、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境外投资人市场份额及变化(一)市场份额关于

3、外资进入不良资产市场见报的统计情况比较混乱,较为权威的有普华永道完成的《中国不良资产调查》等。笔者认为不良资产市场上外资情况没有引起重视的原因有两个:一是AMC出于转型、避免争议等原因,由业内人士统计发布的交易数据不多;二是目前引入外资进入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外汇规模跟国家庞大的外汇储备相比还很小,监管部门还没有开始对外资进入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情况单独关注的必要性。笔者从外资购买不良资产债权面值(仅指本金或本金加表内利息,下同)以及通过设立合资合作公司方式处置的不良资产债权面值两个方面,对外资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

4、“分量”做了不完全统计。从图1可见,截止2007年底,外资通过购买和合资合作两个渠道累计处置不良资产约3200亿元,占四家AMC累计处置资产近30%。从中可以看出,外资在中国不良资产二级批发市场已经有了足够分额,并在客观上起到了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规范和发展的作用。 图1截至2007年底外资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金额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涉外法规的完善伴随着外资进入不良资产市场的脚步,国内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涉外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出台的有关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的法规情况见表1。 表1我国出台的有关金

5、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的相关法规发布时间发布机构文件号文件名称约束内容2001.10.26对外贸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第6号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根本大法2003.3.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第28号令《外债管理暂行办法》购买不良债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权纳入外债管理2003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3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外资处置过程中的税收缴纳2004商务部商务部04第2、22号令《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

6、规定》及修改、《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处置不良资产审批管理的通知》合资合作公司处置不良资产2004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境外投资者因受让不良债权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外资开立人民币账户2004.6.2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外资[2004]2368号《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转让不良债权有关外债管理问题通知》对外资进入国内不良资产市场正式开始规范备案审批2004.12.17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04]119《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外资回收资金备案和汇出2006

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等六部委建住房[2006]171《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限制外资通过购买不良资产进入房地产2007.2.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改外资[2007]254号《关于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外资购买债权管理进入规范管理阶段200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2007年57《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2001年起修改的第三稿(一)初具雏形阶段2001年10月26日,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后由商务部主管)、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资产管理

8、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这是外资进入中国不良资产市场最早的“根本大法”,它为外资进入中国金融不良债权以及由此进行特定行业的股权收购打开了大门。该规定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肯定了“应从国民经济战略调整的高度出发,通过吸收外资盘活不良资产引进先进管理经验资金和技术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并把外资购买国内不良资产界定为外债管理的范畴;二是对重组与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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