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ID:18628361

大小:7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19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_第1页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_第2页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_第3页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_第4页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_第5页
资源描述: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BSZN-1100496003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办事指南(完整版)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8日发布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办事指南(完整版)一、受理范围师宗县行政区域内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三、实施机关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办件类型办件类型

2、:即办件、承诺件办理方式: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五、许可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个人独资企业因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不予批准情形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六、申请材料申请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介质要求数量要求材料来源其他要求1《个人独资企业(备案)申请书》■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由企业投资人签署。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3、■原件■复印件1份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由投资人签署。3清算报告■原件□复印件1份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4营业执照正和副本■原件□复印件1份由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申领的所有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5分支机构注销决定书□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人自备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决定书。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国税、地税出具的清税证明复印件。7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提交复印件。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二条)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

4、作日八、许可收费本许可事项不收费。九、办理流程(一)申请1、窗口受理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一上午为内部学习时间)。2、网络受理网址:http://www.ynaic.gov.cn受理时间:全天受理(二)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作

5、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三)审核经审核,符合许可条件的,当场或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1、许可决定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应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2、送达方式申请人可到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窗口领取。十、许可服务(一)咨询1.咨询方式窗口咨询: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咨询:0874-5754286网络咨询:http://www.ynaic.gov.cn2.咨询回复(1)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2)网络回

6、复:http://www.ynaic.gov.cn(二)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http://yn.gsxt.gov.cn)查询办理进程也可以直接到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或通过电话查询办理进程,查询电话0874-5754286。(三)监督投诉窗口投诉:师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投诉:0874-5752270网络投诉:http://www.ynaic.gov.cn(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相关申请人认为登记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的部门:曲

7、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师宗县人民政府。相关申请人认为登记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的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关于管辖规定确定。附件:一、许可流程图提出注销(申请)审查申请材料一次告知需补正材料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决定符合不予受理情形材料需要补正申请材料审查结果不予受理补正后材料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