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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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长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天长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天长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天长市200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元月十六日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和省卫生厅、财政厅《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试行)》、《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1、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

2、全面提高全市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为目标,通过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增强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二、主要目标2、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镇(街道)、村覆盖率达100%,农业人口覆盖率长期稳定在95%以上,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维持在35%以上,参合农民受益面维持在30%以上。三、基本原则3、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①政府组织、全市统筹、农民自愿的原则;②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补偿的原则;③正确引导病人流向,合理利用基层卫生资源的原则;④以

3、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⑤严格管理、民主监督、公开办事、规范操作的原则。四、参加新农合的对象4、参合对象为长期居住在我市农村(含外省籍)的农民。外出务工农民、失地农民以及虽有城镇户口但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事实上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均可参加新农合。鼓励孕产妇为未出生的胎儿代为缴纳参合资金,婴儿出生后即可享受补偿待遇。参合对象必须以家庭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5、参合资料管理。参加新农合的名单由各镇、街道通过电子表格上报。参合资料形成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因微机输入错误,依照原始缴款发票修改,同音字不需修改。原始发票错误的,提供户口簿、村委会证明,经专管员核实后

4、修改,发票姓名与户口簿登记出入较大的需提供户籍管理机关的证明。五、经办机构职责6、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以下简称市结算中心)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报告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②负责办理农民医疗费用的补偿和结算;③负责农民医疗费用真实性以及意外伤害原因的调查核实;④负责做好有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7、各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管员主要职责是:①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直接领导和组织下,负责集中收取农民参合资金,向农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②向农户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③负责所在镇

5、、街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的信息资料收集、档案建立工作;④负责补偿名单的公示。六、基金筹集及管理8、农民以户为单位,按照每人每年20元缴费标准,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规定时间内筹集,村组具体实施。参合资金必须在上一年度的规定时间内交纳,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享受补偿待遇,到12月31日结束。9、中央财政目前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配套补助资金;省及我市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30元和10元配套补助资金。10、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资金由镇、街道会同市民政部门、市残联解决。11、新农合基金在市财政局设立专户,实行封闭式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

6、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12、新农合基金分为风险基金和统筹基金两部分。风险基金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规定的比例由省级财政代为管理;统筹基金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分别按照80%和20%的比例进行基金分配。住院统筹基金用于住院补偿和产妇分娩补偿,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普通门诊补偿和慢性病门诊补偿。七、住院补偿范围与标准13、住院补偿分为普通疾病住院、意外伤害住院、产妇住院分娩三类,分别使用不同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补偿。补偿范围主要包括药品费、手术费、材料费、住院费、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等(不含自购药品、非医疗单位发票费用、陪护

7、费、中药煎药费、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等)。以上补偿范围依据《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试行)》(以下简称“诊疗范围”)进行审核。对“诊疗范围”中规定的“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单次(项)检查和治疗费用在1000元以内按80%、1000元以上按70%计入可补偿费用;单次(项)特殊材料费用,在1000元以内按70%、1000元以上按60%计入可补偿费用。(1)、普通疾病住院补偿。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设置不同的起付线,并按照不同的补偿比例分段累加补偿

8、。起付线:乡镇卫生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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