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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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6月13日,总局又印发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1号,以下简称《通知》)。《办法》和《通知》进一步强化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尤其是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责任,对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

2、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和《通知》要求,规范批发市场销售行为,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甘肃省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办法》和《通知》精神推进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推进批发市场落实《办法》和《通知》要求,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全面落实《办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到2017年底,所有批发市场各项管理制度得到建立和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批发市场可追溯体系基本建立;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形成;批发市场开办者检验检测能够充分发

3、挥其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批发市场销售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二、标准要求(一)批发市场开办者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2.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并按规定保存,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批发市场相关信息;4.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5.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行

4、为的,按照相应规定或者协议进行处理和报告;6.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食用农产品有关信息;7.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8.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9.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要求销售者如实记录和保存;10.对签订协议的屠宰厂(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实地考察,了解相关信息,查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11.《办法》规定的批发市场开办者的其他义务。(二)批发市场内销售者1.保证销售和贮存场所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

5、持适当的距离;2.保证设备或者设施与所销售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3.不得销售《办法》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4.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相关信息;5.向批发市场开办者提供市场准入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等;6.使用批发市场开办者统一印制的销售凭证;7.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8.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制度,对不符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的,采取相应措施;9.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

6、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10.《办法》规定的入场销售者的其他义务。三、工作安排批发市场落实《办法》推进工作,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1日—9月底)在2015年开展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名称、地址、食用农产品销售种类、面积、年销售额等基本信息作进一步的调查和梳理,摸清本地批发市场详实信息,建立批发市场监管档案,分析各类批发市场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批发市场落实《办法

7、》推进方案。同时,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行政区域内监管执法人员、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认真学习《办法》,自觉落实《办法》,明确各自任务,落实各自责任。2016年7月31日前,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将本地推进方案报省局。(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2月)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知、通告或日常巡查等方式,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将有关要求及时传达至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开办者。督促行政区域内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对照《办法》和推进工作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省局之前已统一规范了

8、《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食用农产品自产自销证明》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等格式文本,现又研究制定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表》、《食用农产品销售告知书》、《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协议书》、《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等格式文本,供各地参照使用。各市州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全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现场推进会的要求,抓好各项制度、规范、文本和表格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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