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与法职-竹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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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制度与法职-竹西君  篇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前言  总论  二、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复习概要(一)结构与重点  包括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制度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公证制度和公证员职业道德等四个专题。每年考核12分,根据历年考题,以及近几年的考试趋势判断,重点是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与律师制度和律师职业道德部分。(二)学习方法  法律职业群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四种人个

2、性鲜明、特征明显,考生可以采取“通观大略”的学习方法,把握住各个群体的基本特征,如对于法官,大家可以把握住其基本定位:“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然后针对题目中的具体选项做出整体上的判断,这样,即使你在细节上的掌握不是特别充分,也极有可能得分。  专题一、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分论  本专题为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论概述部分,主要讨论司法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及司法的功能、司法公正、司法独立等。涉及知识点较多,既有需要记忆的内容,也有侧重理解的内容。掌握本章内容对理解其他四个

3、专题的内容颇为关键。  考点一、司法  1、乔治·劳森提出了政府职能的三重划分:立法、司法、执法。2、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全面论述了“司法”的问题。  3、1787年分权学说被载入美国宪法,由学术层面进入现实实践,使得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  4、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如美国,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也就仅指法院,而检察权则是作为行政权的一部分。  5、中国古代并无“司法”这一概念,“司法”一词是我国清朝末年从西方引进的,仿大陆法系德日制度,司法权即审判权,虽然审检合署,但是

4、检察部门受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法部领导。6、社会主义中国,司法权由审判权和检察权共同构成。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7、我国司法的特征  (1)独立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被动性:司法程序的启动以及裁判范围,要以当事人的诉请为前提。  (3)交涉性:各方参与,相互论辩。司法者所做的裁判,必须是在受判决直接影响的有关各方参与下,通过提出证据并进行理性说服和辩论,并以此

5、为基础作出。(4)终局性:法院的审判活动具有终局性。  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已经作出立即生效,诉讼活动即告终结,也是终局性的体现。  (5)普遍性: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8、司法的功能  司法的功能分为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  (1)司法的应然功能,即通常说的“定分止争”、“惩奸除恶”、“止恶扬善”、“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以及亚里士多德讲的“校正正义

6、”等。(2)司法的实然功能。  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①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我国司法“解决纠纷”的功能要延伸到“案结事了”的程度,强调实体效果。  ②间接功能。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  【例题·不定项】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在中国古代,没有司法的概念,也没有司法的活动  B.孟德斯鸠首次提出政府职能的三重划分,即立法、司法、执法  C.我国清朝末年引进

7、西方的司法制度,将行使检察权的机关附设在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  D.司法的应然职能包括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答疑编号50664XX1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司法制度。中国古代尽管没有司法的概念,但是有司  法的活动。乔治·劳森首次提出政府职能的三重划分。实然功能包括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考点二、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  1、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

8、面。  (1)司法活动的公开性:除法律特殊规定的,司法机关的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开。(2)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利益无涉性和情感自控性。(3)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4)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包括“认真倾听、说明根据、决定建立在证据基础上”。(5)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包括“主体合法”以及“程序合法”。(6)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2、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与可见性。司法效率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1)司法机构的精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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