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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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立法服务外包项目(二次)邀请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郑港财采邀请2016(003)号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招标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三月44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招标邀请函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二、投标人须知141.总则141.1项目概况141.2资金来源14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1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5费用承担、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141.6保密141.7语言文字141.8计量单位15

2、1.9踏勘现场151.10投标答疑151.11分包152.招标文件152.1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招标文件的修改163.投标文件163.1投标文件的组成163.2投标报价163.3投标有效期173.4投标保证金173.5备选投标方案173.6投标文件的编制174.投标18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4.2投标文件的递交18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5.开标195.1开标时间和地点19445.2开标程序196.评标206.1评标委员会206.2评标原则206.3评标207.合同授予207.1定标方式207.2中标通知217.3签订合同218.

3、废标条件和招标方式变更218.1废标条件218.2采购方式变更219.纪律和监督22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2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2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9.5投诉2210.其他2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3评标办法前附表231.评标方法252.评审标准252.1初步评审标准252.2评分标准253.评标程序253.1初步评审253.2详细评审26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63.4评标结果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章服务标准与要求2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一)投标函3744(二)授权委托书

4、39(三)投标保证金40(四)拟投入人员情况41(五)投标人技术文件42(六)投标人其他资料4344第一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立法服务外包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二次)郑港财采邀请2016(003)号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的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编制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资格预审,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1.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立法服务外包1.2招标编号:郑港财采邀请2016(003)号2.招

5、标项目简要说明2.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编制。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约150万元。2.3标段划分:1个标段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二证合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3年、2014年、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16年7-12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若为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出具三年无重大声明);(7)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此份业绩不能与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类似业绩为同一业绩)。4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7、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9)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需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企业、法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3)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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