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 出口罐头检验规程 罐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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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N0400.4-1995出口罐头检验规程罐装SN0400.4-1995前言本标准依照美国联邦法规21CFRPart108、113、U.S.A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历年下达的;出口罐头检验和监管;文件有关内容,并考虑到我国罐头工业的具体情况而制定。本标准以固形物最大装罐量、真空、封口作为关键控制点来加以控制,符合国际上罐头食品生产管理的最新模式。通过控制罐装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方法来提高罐头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从而达到提高我国整个罐头生产质量水平的目的。本标准的制定,为罐装过程提供了一个较全面的、可操作性强的控制手段.本标准为《出口罐头检验规程》

2、系列标准之一,为过程检验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迸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z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杜贤敏、徐海英。931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头检验规程装RulesrorInspectlonorcannedroodrorexport-FiIIlngandseamingSN0400.4??1995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罐头生产过程中罐头固形物最大装罐量、真空和封口检验的抽样、检验、判定和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罐头生产中罐装过程的控制。2~II目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

3、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SN0400.3-1995出口罐头检验规程容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固形物最大装罐量在不影响罐头杀萌安全性的情况下允许装入的最大固形物重量。4抽样4.1固形物最大装罐量检验的抽样机械装罐或人工装罐,每台装罐机或衡器每隔15min随机抽取1罐。4.2真空检验的抽样4.2.1加热排气,每隔15min抽取已排气的罐头1罐测定中心温度。4.2.2真空封罐,每隔15min测定一次真空封罐机的真空度。4.3封口检验的抽样4.3.1目测检验的抽样每隔1h每台封口机的每

4、个机头抽取i罐,并编上对应的编号。4.3.2解剖检验的抽样每隔2h每台封口机的每个机头抽取1罐.并编t对应的编号。5检验5.1检验器具51.1衡器:精度为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迸出口商品检验局1995-09-20批准~1.1996-01咱们实施SN0400.4-1995啕5.,.2圆筛z圆筛直径为200mm(测定净重小于1.5kg的罐头)或直径为300mm(测定净重大于或等于1.5陆的罐头儿回筛空眼为2.8mmX2.8mm。圆筛用不锈钢丝织成,不锈钢丝直径为1mmo5.1.3水银温度计精度为0.5;c。5.1.4真空表:精度为0.005MPa。5.1.5游标卡

5、尺z精度为0.02mm。5.,.6卫生开罐刀。5年1.7钳子。5.2检验步骤5.2.,圆形物最大装罐量检验将内容物倾倒在预先称重的圆筛上,不搅动,倾斜筛子,沥干2min后将圆筛连同沥干物一并称重,按式(1)计算.式中.W固形物装罐量,g;w,一一圆筛加固形物重量,gIW,一一圆筛重量,目。5.2.2真空检验5.2.2.,罐头加热排气中心湿度测定w=肌r,一研r,将水银温度计插入罐头中心,所测得的温度即为排气后罐头的中心温度。5.2.2.2真空封憾真空度测定在真空封罐时,测定真空表所显示的最高真空度。5.2.3封口检验目测与解剖检验按SN0400.3规定的方法检验。

6、6检验结果的判定与处理6.,固形物最大装罐量检验结果的判定与处理….(1)6.1.1固形物装罐量不超过设定的困形物最大装罐量,如j为可以接受,固形物装罐量超过设定的固形物最大装罐量,判为不可以接受-6.'.2最大装罐量检验的结果为不可以接受可复验一次,复险的样品在不可以接受样晶的同一抽样地点加倍抽取.6.1.3复验样品的结果全部可以接受判为复验可以接受,复验的样品中有1罐不可以接受,判为复验不可以接受。6.1.4固形物装罐量检验的结果可以接受或复验可以接受,可以继续生产,圆形物装罐量复验的结果不可以接受,应立即停止装罐.人工装罐,应校核衡祷,机械装罐,应

7、检查机械装罐设备,已装罐未封口的罐头全部复磅,必要时调整固形物装罐量。6.1.5按6.1.4处理后的图形物装罐生产线经试运转,并加倍抽样检验可以接受后可恢复正常生产-6.2真空检验结果的判定与处理6.2.1罐头加热排气中心温度检验结果的判定与处理6.2.1.1中心温度不低于设定的加热排气温度,判为可以接受,中心温度低于设定的加热排气温度,判为不可以接受。6.2.1.2加热排气温度检验的结果为不可以接受可复验一次,复验的样品在不可以接受样品的同一抽样地点加倍抽取。95SN0400.4-19956.2.1.3复验样品的结果全部可以接受判为复验可以接受;复验的样品中有l

8、罐不可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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