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ID:19409416

大小:97.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0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_第1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_第2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_第3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_第4页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ICS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49—2005代替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tandardsforDrinkingWaterQuality××××-××-××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本标准与原标准(GB5749-85)比较有以下主要修改:水质检验项目由原35项增加至107项,其中:1.微生物学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等4项;2.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氯气、氯胺、臭氧、二氧化氯等项;3.毒

2、理学指标,无机化合物,由原10项增至22项,并修订了砷、铅、镉、硝酸盐、四氯化碳等限值;4.毒理学指标,有机化合物,由原5项增至53项;5.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加至21项,并修订了浑浊度限值;6.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但修订了总α放射性限值。原标准中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删除,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增加了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管理内容。附录A资料性附录可在水质评价时参考。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砷、微囊藻毒素-LR、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4项指标延至2007年1月起执行本标

3、准。砷的限值在执行本标准之前仍执行原标准的0.05mg/L限值。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同时废止。本标准于1985年8月首次发布,2005年12月第一次修订。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银龙鄂学礼陈昌杰陈西平张岚陈亚妍蔡祖

4、根甘日华申屠杭郭常义魏建荣宁瑞珠刘文朝胡林林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蔡诗文林少彬刘凡姚孝元陆坤明陈国光周怀东李延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网上征求意见稿)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相关的卫生要求及水质检测。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5、本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9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2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308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监发[2001]161号文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术语与定义3.1生活饮用水:饮水和生活用水。3.2供水方式3.2.1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集中式供水方式。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

6、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3.2.1.1自建设施供水:由单位或个人自行建设并主要自用的供水方式。3.2.1.2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3.2.1.3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与公共取水点的集中式供水方式。3.2.2分散式供水: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3.3常规检验项目:能普遍反映水质状况、检出频率较高的检验项目。3.4非常规检验项目:根据地区、时间

7、或特殊情况需要的检验项目。4.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4.1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4.2生活饮用水中对健康有害的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4.3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超过限值者,应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判定能否饮用。4.4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以用户能否接受为准。本标准所列感官性状指标的限值,表示水质感官性状良好。4.5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以保证微生物学指标符合本标准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不宜超过限值,但应有适当余量;管网末梢及用户受水点水中消毒剂余量也应符合要求。4.6生活饮用水

8、水质应符合表1、表2和表3要求。4.7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条件限制尚不能使供水水质完全符合表1、表2和表3的部分项目,依照表4要求执行。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