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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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地方税务局赣市地税函〔2016〕54号赣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省局、市委、市政府“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地税部门职能作用,现就有关事项明确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市字

2、〔2016〕8号)要求,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扎实有效地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增效益,创优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追赶跨越,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二、重点任务及工作要求(一)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落实各单位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地税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做到广渠道、多形式、全覆盖,确保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要宣传帮助企业减负担降成本的鲜活事例,宣传地税部门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成效,宣传地税干部主动服务企业的优良作风,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共同营造良好氛围,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地在推进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

3、进展情况及成效,请及时向市局报告。(二)编印责任分工联系表按照“谁出台、谁宣讲、谁解释”的要求,制定政策对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分工联系表(详见附件),明确惠企政策咨询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方便企业快捷地与地税部门沟通联系。(三)开展联企服务活动主动对接市领导挂点联系园区和企业活动,组织干部到对口园区和企业开展调研,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建立挂点联系台账,开展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帮助园区、企业增产增效、发展壮大。(四)建立为企抒困机制建立热线受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企业服务热线、传真、邮箱,畅通企业信息申诉渠道,及时受理企业

4、诉求,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税易贷”“财园通”等业务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对企业反映的各类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逐级梳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分类处理机制,针对企业困难和问题,通过现行政策能够解决的,各主管地税机关应积极主动帮助企业按政策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各主管地税机关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对不能解决的,要向企业说明原因,做好解释。三、保障措施(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局成立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李祖彬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纳税服务科、税政二科、征管科、

5、办公室、法规科、税政一科、税政三科、督查内审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纳服科),负责专项行动日常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市领导挂点联系企业等工作。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自身职责主动对接上级工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细化任务举措,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推动重点任务实施。各县(市、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确定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上下联动,加强协调,深入园区和企业,了解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同时,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当地工业园区(开发区)领导挂点联系、政策宣讲等工作,共同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

6、(二)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校、12366服务热线、纳税服务QQ群和网络在线交流等活动,多渠道、多平台、多视角广泛宣传各项惠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企业降成本、减负担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三)强化考核问效建立政策措施落实责任机制,将服务企业发展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人,列入全市地税系统和机关绩效考核。同时,要加强税收执法督察和工作督导,对服务企业不到位、落实政策打折扣、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举措落到实处,见到成效。附件:赣州市地税局落实市委市政府降成本优环境任务分工表

7、赣州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5月23日附件赣州市地税局落实市委市政府降成本优环境任务分工表条款条文内容责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一、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1落实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税政一科颜军 8217541/13607978755 gzdsrzyk@sina.com2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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