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讲稿只在内网使用

本讲稿只在内网使用

ID:19627500

大小:36.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04

本讲稿只在内网使用_第1页
本讲稿只在内网使用_第2页
本讲稿只在内网使用_第3页
本讲稿只在内网使用_第4页
本讲稿只在内网使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本讲稿只在内网使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本讲稿只在内网使用请勿外传10月至12月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在全体干部教师中开展学生权益保护有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建议分三讲进行,每月一讲。第一讲“中小学生权益的提出”,第二讲“中小学生的权益”(11月初下发),第三讲“中小学生权利的保护”(12月初下发)第二讲中小学生的权益基于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根据中小学生作为自然人具有学生和公民、未成年人的三个特点,我们可以概括他们的权益主要有三大方面,即:公民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一、中小学生的公民权中小学生的公民权和我们每一位老师的权利是一致的。作为老师不能只把学生放在受教育者的位置,而忽略了学生和我们老师、和每一个公民一样都享有公民

2、权利。公民权利一般包括三方面:一是公民在个人生活方面的权利,这包括生命安全权、平等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思想信仰自由权;二是公民在社会生活方面的权利,这包括社会经济权(如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环境权等)和文化教育权(如受教育权8、科学研究自由权、文艺活动自由权等);三是公民在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这包括参政权和表达意见自由权(如选举权、诉权等)。特殊公民权受年龄、身份、法律关系的不同有特别的规定。因此我们要记住:中小学生作为公民,同样享有宪法、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这些权利也是我们每个老师的权利,这些权利除非是法律、《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以限制的,

3、受年龄限制的,都能享有,作为老师不能扩大这种限制。学校为了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建立良好秩序,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剪齐耳短发,是否是对学生权益的限制呢?查看《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规定不烫发,不染发,并未规定必须剪短发,因此,我们也不能扩大这种限制。但是我们可以提倡,却不能强迫。二、学生的受教育权我国《宪法》第4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义务教育法》第4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

4、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8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也应公平、平等的享有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一个包括教育投入、教育公平、教育水平、教育均衡、教育评估、权利救济等方面建设、改革的大问题,作为义务教育的工作者,我们要尽自己的努力保护好中小学生的受教育权。《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对学生享有的权利做了如下规定: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备、图书资料该权利可简称为“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的保障,教育教学活动只有在师生的互动下,才能取得相应的成效。学校的各种设备、

5、设施和图书资料是为学生而设立和投入的,学生是这些物质设备、设施的主人。他们有权了解和使用这些物质设备,以保证学习的过程中,完成学习任务和要求。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该权利可简称为“获得学金权”。这“三金”是为了保障学生享有受教育权而设立的,奖学金是鼓励学业优秀的学生,贷学金、助学金是让贫困家庭学生获得均等的教育机会,以保证他们完成相应的学业。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该权利可简称为“获得公正评价权”8。它包括两方面:一是在校学习期间学生有获得公正的学业评价和品行评价的权利。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应是认真负责、公

6、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如果学生认为教师的评价失实,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加以纠正。二是学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该权利可简称为“申诉或诉讼权”。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通过申诉或诉讼保护自己,它是公民申诉权或诉讼权在学生身上的体现。学校在学生违纪、违规进行处理时,难免会失当和失实,学生对所受处分持有异议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以上是学生一般受教育权,在此基础上,由教育特别法规定的不同类型学校的学生还享有专门的受教育权:按照义务教育法

7、,小学和初级中学等学校的学生享有就近入学权、免交学费权、贫困学生助学金申领等。按照职业教育法及有关规定,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根据条件,享有获得国家或者政府助学金、免除学费的权利,顶岗实习期间获得相应报酬等权利。按照特殊教育法,学生享有康复权、特殊照顾的权利。总之法律规定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都是我们应该维护的。三、学生受保护的权利8我们在工作中应保护青少年学生的哪些权利呢?我们来看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是“学校保护”,明确了学校保护的内容,包括对品行有缺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