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生成逻辑及经济法学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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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的生成逻辑及经济法学的任务经济法学界普遍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介入社会经济生活而产生的,经典的论述是市场存在缺陷,经济自由必然产生垄断,从而窒息了经济的发展;而市场自身无法消除这种缺陷,从而需要一种外部力量,即依靠政府的干预来解决,而现有的民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部门无法调整此种新型关系,从而呼唤新的法律部门,从而经济法得以诞生。不难看出这一理论与经济学上的自由主义与政府干预主义二者是紧密相关的,可以看做是这二者在法学上的一种演绎。法学家们主要是从市场缺陷这一点而很少从国家经济职能本身来看待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的研究未触及到最深层次

2、,仅仅从法律的层面来展开研究经济法是不够的。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法与经济学二者之间的关系,经济法的研究就如同是无本之木,在自我构建的空间内来研究,其所做的建议也就只能是隔靴搔痒。由于经济法学是新兴的法律部门,所以其与传统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就成为经济法学必须加以研究的内容,然而仅仅从法学层面所做也只是一种浅尝辄止式的区分,并未道明不同部门法之间的本质区别。事实上只要找到经济法产生的真正根源,目前在经济法学界探讨的一些“争议”性问题也就不言自明了。一、政府经济职能是经济法产生的源泉政府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世界银行报告曾指

3、出:“政府对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这种发展能否持续下去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追求集体目标上,政府对变革的影响、推动和调节方面的潜力是无可比拟的。当这种能力得到良好发挥,该国经济便蒸蒸日上。但是若情况相反,则发展便会止步不前”[1]]。为了维护国家政权,政治统治必然会覆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利于政治统治的理论不可能被奉行。“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2]]。纵观历史,凡是国家职能得到很好发挥时,总是国泰民安,反之,则社会动乱、民不聊生。政府职能既包括公共职能

4、、政治职能,也包括经济职能,然而18、19世纪的西方却只承认政府具有公共职能,而否认政府所固有的经济职能。事实上,“尽管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考察国家职能,但是无论怎样概括,在国家的职能中,最基本的职能是经济职能”[3]]。亚当?斯密对政府的职能作了如下的限定:“第一,保护社会,使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常能补偿所费而有余,但若由个人或少数人

5、经营,就决不能补偿所费”[4]]。在斯密及其追随者看来,政府只能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干预得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被奉为至理名言。然而这只是当时经济学家们在理论上进行的一种呼唤,并不代表政府当时就是奉行的这种理念。恰恰是因为政府执行了在学者们看来过多的经济职能,才引发了学者们对限制政府经济职能的理论呼唤。理论研究总是针对实践而提出来的。需要指出的是,政府是否执行经济职能及所执行的经济职能范围的大小,本身就是一个政治问题。经济学的观点只有被政府接受并实际运用时,才能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实际作用。经济学给人造成的印象是:似乎在凯恩斯

6、主义以前,国家都是外在于市场的,奉行的是经济自由主义,只有当经济危机发生以后,国家干预才在人们的呼唤下走上历史的舞台。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国家的经济职能自从国家产生以来就一直伴随而生。即便是倡导经济自由的斯密,“也从来没有忘记国家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对于自由经济的重要作用。例如,如果没有私人财产权这样一种关键的国家法律制度,整个国民财富的生产与创造就是不可能的”[5]]。国家的经济职能是国家政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职能行使得不好,往往会危及到国家的政权。如《管子》中就蕴含着丰富的国家通过执行经济职能来管制、干预,借而巩固统治的思

7、想。“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也就是说,如果国家能够很好地运用物价上下浮动的规律,就可以通过垄断经济来控制人民;通过调控民间的物资,就可以实现天下大治。“故善者委施于民之所不足,操事于民之所有余。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十倍之利而财之櫎可得而平也”[6]],这其中体现了国家通过低买高卖来达到平抑物价目的的思想。“对经济的干预是国家领导和组织经济职能的一部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必要干预,是一个国家的掌握政权的阶级为巩固

8、政权而必须采取的措施,所以干预是任何国家、任何历史阶段都不可避免的”[7]]。国家行使经济职能的方式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所谓经济手段是指政府在遵循经济规律的前提下,运用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货币政策等)和经济杠杆(如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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