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及启示

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及启示

ID:20450842

大小:29.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13

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及启示_第1页
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及启示_第2页
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及启示_第3页
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及启示_第4页
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及启示_第5页
资源描述:

《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及启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与启示体育类读物版权案例分析与启示[摘要]创作者与出版商之间的版权转移需要签订出版合同,创作者是版权转移的主体,出版社根据作者的授权进行作品的出版、发行。在版权转移过程中会涉及很多侵权行为,尤其是在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合同中,发生的侵权行为应当予以法律惩罚。本文基于对出版商享有作品版权的法理依托的阐释,通过对体育类读物版权典型案例的解释与分析,综合探讨出版商和创作者在版权转移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关键词]体育类读物版权转移出版商创作者专有出版权1出版商享有作品相关版权的法理依托出版商享有作品版权的法条解释很大程度上依赖于

2、专有出版权的规定,专有出版权的来源则是基于作品涉及的相关方签订的版权合同文件,这也是版权的利用手段之一。就版权本身而言,是指创作者拥有的私人财产的组成要素,当对作品进行出版与拷贝进行有效连接之后,形成的综合性的版权应当完全由创作者自身所有。当创作人与出版商签订相关版权使用合同之后,出版商就成为作品版权的临时性合法拥有者,可以对作品进行使用,当然创作者也可以从中获取一定的收益,出版商也可以从作品的传播与发行过程中获得足够的利益回报。因此,出版商享有作品版权也就是在版权合同的支撑之下,获得专有出版权,从而在特定的时间与空间内进行作品的拷贝、出版等活

3、动,而作者仅是将这种作品版权临时性地转移给出版商。在我国,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出版商多是指图书出版社、报刊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等一系列组织,并且我国对于出版社的设立要求也是非常严格,需要经过层层审批,只有获得“准生证”后,才能通过工商部门审核,获得经营许可。因此,就我国实际情况而言,专有出版权也多是由具有较为成熟的组织类型的出版社来享有的。实际上,我国对于出版社设立的种种要求具有较为明显的行政管理属性,也即组织能否享有专有出版权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国家认可。未获得国家认可的组织及个人,不享有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因此目前出版社是专有出版权唯

4、一享有者的观念仍然十分盛行。我国的另一部法律《著作权法》对于作品出版进行了界定,相关法条指出,版权转让合同是创作人员与出版者之间重要的法律凭证,出版商经作者同意后,可以对相关作品进行拷贝、出版等,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犯版权。这种规定更多地体现出一定的民事权利,这种民事权利是由作品著作权带来的,由创作人员所享有,而出版商的权利则来源于创作人员的赋予。事实上,上述两种法律规定关注的主要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更多是强调出版社拥有的专有出版权,后者则更多地关注创作人员具有作品的最终拥有权。关注的方面不同也使得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对于版权的维护与使用存在

5、较多的交叉之处。就出版商拥有的权利而言,行政管理所带来的专有出版权并不具有存在的严格意义,版权更多隶属于民事权利的相关方面,也即创作者拥有最终的作品所有权,而出版商的权利仅由创作者在合同基础上赋予,因此,尽管在我国以组织形式出现的出版者可以享有作品的使用权,但并不妨碍其他组织或个人对于作品的使用。2体育类读物版权典型案例2007年9月7日,甲和乙两个自然人签署了一份关于图书代理出版的合同书,根据合同要求,创作者乙将自己翻译的日本围棋著作《中级围棋》一书的中文译本的国内出版权授给甲进行出版发行。并且合同另外指出,该部中文译本书籍在经由甲在市场上出

6、版发行后,如果甲并未违反相关的合同规定,则乙不可以将这本译著作品的出版权再授予其他出版商,整个版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三年。《中级围棋》一书共包括四辑,甲在获得授权后,将该书的出版事宜全权委托给A出版社进行印制、出版,A出版社在2008年分别出版了《中级围棋》的前两辑。然而,在2008年8月份,乙以甲未支付自己应得的报酬为由,将《中级围棋》一书共四辑全部交由B公司,委托其进行出版、发行。2009年1月份,甲认为乙未能很好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出版合同相关规定,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对于出版合同予以肯定,并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而乙则在

7、法庭上进行反诉,希望法院判决结束双方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并要求甲给乙支付报酬。2009年6月份,乙正式向甲发出结束出版合同的通知文件。2009年8月份,普陀区人民法院对于这一纠纷案件进行依法判决,判定由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解除,并要求甲支付给乙相应的版权使用报酬。在收到判决通知后,甲在2009年9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又在2009年10月4号将这一上诉请求撤回,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于一审判决给予最终裁定。2009年9月,乙与B公司正式签订了图书出版合同,委托B公司对《中级围棋》所有四辑进行出版发行,从而B公司最终取得

8、《中级围棋》在国内唯一的版权使用权。2009年10月,B公司又进一步将出版权交由C出版社进行印制、出版,C出版社对四辑专著进行印制,并在市场上得到成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