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日生效的PCT细则修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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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二五号公告的说明经修改的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007年4月1日正式生效。此次细则修改共涉及12条,是近年来PCT体系变化较大的一次。有关专利合作条约及细则修正和修改的详细情况,以及有关国际专利合作联盟大会(PCT大会)关于上述修改生效和过渡性安排的决定,可以参考从国际局或者WIPO网址:www.wipo.int/pct/en/meetings/assemblies/reports.htm上获取的PCT大会的相关报告。07年4月1日生效文本的信息,可以分别参阅2005年PCT成员国大会通过的修改见文件PCT/A/34/6,

2、查阅网址: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en/pct_a_34/pct_a_34_6.doc,2006年PCT成员国大会通过的修改见文件PCT/A/35/7,查阅网址:www.wipo.int/edocs/modocs/pct/en/pct_a_35/pct_a_35_7.doc,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PCT实施细则全文英文文本,查阅网址:www.wipo.int/pct/en/texts/pdf/pct_regs_april_2007.pdf。按照新修改的PCT实施细则规定,如果新修改的规定与指定局的本

3、国法不符,指定局可以通过通知国际局的方式,不适用这些新的条款。为此,中国政府已经通过正式途径通知国际局,作为指定局对相关的条款不予适用。一、细则第20条第3款(a)(ii)、第20条第3款(b)(ii)、第20条第5款(a)(ii)、第20条第5款(d)以及第20条第6款的不予适用此部分条款的修改主要涉及对国际申请中遗漏部分的处理方式。此部分条款修改的目的是为了使申请人发现递交国际申请时,遗漏了某些项目或部分,可以通过援引在先申请中相应部分的方式加入,而保留原国际申请日。这里提到的“项目”是指全部说明书或全部的权利要求;“部分”是指部分说明书、

4、部分权利要求或全部或部分附图。这一条款适用的条件是:(1)申请人所提交的在先申请中包含了这些遗漏的项目或部分(细则20.6(b));(2)申请人预先在递交国际申请的请求书中写明了希望援引加入的说明(细则4.18);(3)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确认援引加入的项目或部分 (细则20.6和20.7)。该条款适用的期限为申请人递交国际申请之日起两个月或受理局发出改正通知的发文日起两个月(细则20.7)。6利用此条款时,申请人需要递交的文件包括:(1)一份确认援引加入的书面通知,用来确认根据细则4.18援引加入国际申请的项目或部分;(2)遗漏项目或部分

5、的相应页;(3)原始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如果已经提交了优先权文件,则可以不再提交本项所要求的文件;(4)如果在先申请文件与国际申请所用的语言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译文;(5)此外,还需指明遗漏部分在优先权文件(及其译文)中的位置。如果没有满足关于援引加入的全部条件(例如,遗漏的项目或部分并非全部包含在在先申请中),那么将有两种可能的结果:1、国际申请将被给予较晚的申请日(收到遗漏项目或部分之日);2、申请人可以请求对遗漏部分不予考虑(细则20.5(e))。通过援引加入的信息将与国际申请一起公布。需要注意的是,受理局或指定局均可对此条款作出保留

6、。作为受理局对此条款予以保留的国家和地区组织包括:比利时、古巴、捷克、德国、欧洲地区组织、西班牙、匈牙利、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韩国、墨西哥、菲律宾、新加坡。作为指定局对此条款予以保留的国家和地区组织包括:中国、古巴、捷克、德国、欧洲地区组织、西班牙、匈牙利、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立陶宛、墨西哥、菲律宾、新加坡、土尔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接受了这一条款。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指定局予以保留,即不适用细则第20条第3款(a)(ii)、第20条第3款(b)(ii)、第20条第5款(a)(ii)、第20条第5款(d)以及第20条第6

7、款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在国际阶段利用这一条款的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对于通过援引优先权文件的方式加入的项目或部分,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予认可。考虑到申请量较大的指定局大多对此条款进行了保留,建议中国申请人应当慎重利用这一条款,在首次递交国际申请时,申请文件应尽可能地完整、准确,避免出现遗漏,也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针对该项条款提到的“申请人在递交国际申请的请求书中应包含关于援引加入的说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修改了国际申请请求书(PCT/RO/101表),在请求书的第VI栏增加了一项格式条款,即“援引加入”,该表格的修改方便了申请人,满足

8、了细则的要求,同时给受理局的操作带来便利。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修改了6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声明(PCT/CN/501表),在表格中增加了第十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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