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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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序号项目名称事项主题事项分类实施单位1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变更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4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5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6异议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7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8查封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9地役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0抵押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1

2、其它登记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2查询办理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类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事项序号1-1事项主题首次登记事项名称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受理前提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申请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②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⑤交地单(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⑥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⑦由登记机构审核

3、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原件两份)以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⑧询问笔录(原件);⑨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流程图)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收费发证收费标准和依据550元每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受理部门县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6530910公开方式公示栏“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事项序号1-2事项主题首次登记事项名称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受理前提

4、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申请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②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④划拨决定书(原件)或其它的权属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⑤交地单(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⑥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⑦由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原件两份)以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⑧询问笔录(原件);⑨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流程图)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

5、证→收费发证收费标准和依据550元每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受理部门县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6530910公开方式公示栏“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事项序号1-3事项主题首次登记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受理前提在国有建设用地地上、地表或地下空间合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申请材料①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②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④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⑥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⑧预售许可证(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提供,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⑨民政部门或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关于地名命名的批复及门牌号码申请表(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⑩经房屋管理部门确认的房屋楼盘明细表(原件);⑪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证明材料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

7、书面约定(原件);⑫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证明(土地或在建建筑物已办理抵押的提交,原件);⑬集资建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政策性住房提供,原件或经确认复印件);⑭由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原件两份)以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房产分户图(原件两份);⑮询问笔录(原件);⑯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流程图)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缮证→收费发证收费标准和依据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每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8、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受理部门县政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6530910公开方式公示栏“办事指南类”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表事项序号1-4事项主题首次登记事项名称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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