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3)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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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讲消费税(consumptiontax)征税范围与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一般方法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消费税申报缴纳主要内容: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消费税。征收消费税的目的: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出口应税消费品,可申请退税。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①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增值税税额);②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某一

2、特定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人一、征税范围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二、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应税消费品14个税目消费税一般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三、税率1、两种形式(三种情况):(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至45%不等(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四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啤酒、黄酒、汽油、柴油)

3、(3).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比如卷烟,首先征一道从量定额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然后再按调拨价从价征收。(每标准条,调拨价在50元以下的,税率为30%;50元以上的,税率为45%)2、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第二节应纳税额计算一般方法一、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全部的价款和价外费,但不包括向购方收取的增值税比如:某化工厂生产的化妆品对外零售

4、价格为117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率为30%。销售额=二、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比如:某啤酒厂8月份生产销售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2800元。?根据税法规定:(1)每吨售价在3000元以下的,适用单位税额220元。(2)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400×220=88000(元)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例:某烟厂4月份生产销售卷烟200箱(每箱250条),每条出厂价80元。计算卷烟应交消费税(自产烟丝)根据税法规定:(1)每标准箱适用单位税额150元应纳定额

5、税=200×150=30000(元)(2)每条·价80元,适用税率45%应纳从价税=200×250×80×45%=1800000*共应纳消费税=30000+1800000=1830000四、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难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仅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外购酒和酒精的已纳税款不再允许扣除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已纳税款=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适用税率某日化企

6、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发生如下业务: (1)进口一批化妆品作原材料,进口增值税20.4(万元),进口消费税36万元,本月生产领用进口化妆品的60%。 (2)将护肤品和化妆品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某大型商场一次购买300套,该日化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8万元,其中包括护肤品18万元,化妆品30万元。 (3)销售其他化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 (4)将成本为1.4万元的新研制的化妆品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2008年8月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是多少?(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是5%,消费税率是3

7、0%)答案:1.进口原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抵扣,领用60%,可以抵扣金额36*60%=21.60万元;2.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从高适用税率,因此,该成套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48*30%=14.4万元;3.化妆品赠送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因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征收,此部分化妆品应纳消费税:1.4*(1+5%)/(1-30%)*30%=0.63万元;4.销售其他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200/1.17*30%=51.28万元;5.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14.4+0.63+51.28-21.60=44.71万元。Casestudy某卷烟厂为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处市郊某县,0x年11月有关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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