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ID:21758627

大小:47.0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10-24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_第1页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_第2页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_第3页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_第4页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

2、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我国海岛的保护与管理——以海岛立法完善为视角    关键词:海岛/物权/保护/管理/

3、立法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我国物权法的实施,分析了以海岛使用权为核心的海岛权属问题;论证了我国以特殊用途海岛为标志的海岛分类保护与管理制度;并对我国海岛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建议。我国在海岛权属关系、海岛用途管理与级别保护以及海岛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有待于在海岛立法中予以完善。  海岛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非常特殊的区域,既是海域的特殊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海洋资源类型,具有很高的资源、生态、经济和军事价值,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由于海岛具有独立、封闭、生态系统脆弱、土地资源有限等

4、特点,且其分布范围广,地区跨度大,海岛利用的要求因岛而异,因此,针对海岛的保护与管理制度既不同于陆地资源,甚至也有别于海域。多年来我国在海岛保护与管理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特别是《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使海岛保护与管理有章可循,《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也为海岛保护与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然而,我国海岛保护与管理仍有不足之处,有待于在海岛立法中予以完善。  一、清晰的海岛权属关系是海岛保护与管理的前提条件  关于我国海岛的权属问题,由于在我国宪法与法律、行政法规中都没有做出具体明确的文字表述,因此,人们在理论上和实

5、践中的认识都较为混乱。有的地方认为其毗邻海域中的海岛属于本地所有,天经地义,甚至由当地土地部门颁发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这种错误的确权不仅侵害了国家的海岛所有权制度,而且混淆了有居民海岛和无居民海岛的权利属性;还有的地方认为公民个人可以成为岛主,海岛可以由个人来行使所有权。虽然有一些学者原则性地说明了海岛的权属问题,但争议仍然较大。  1.有关海岛权属关系的《宪法》与《物权法》依据  海岛的权属关系其实从现行宪法的规定中还是可以合理推导出来的。我国现行宪法虽然没有对海岛权属做出直接的规定,但对自然资源权属问题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海岛及

6、其资源。从我国《宪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宪法对自然资源权属问题的规定是较为清楚的,即没有明确规定私人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归属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二是集体所有。[3]宪法条文除了对矿藏、水流、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权利属性做了明确规定之外,对于未列明的其他自然资源即“等自然资源”,均应归于国家所有。[4]  我国《物权法》涉及海岛的规定与我国宪法的规定完全一致。海岛属于海域的组成部分,物权法第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这种所有属于专有

7、,即不能为其他主体所享有。物权法第48条和第58条规定的可以为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不包括海域及海岛。集体和个人对海域及海岛可以拥有的物权在物权法第122条中做出了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由于有居民海岛既包括土地资源,又包括森林、山岭、滩涂、草原、荒地等资源类型。因此,理论上与实践中都很难把有居民海岛视为一种独立的资源种类。依据上文对我国宪法与物权法规定的分析,我们可以合理得知,有居民海岛存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具体而言:(1)对于有居民海岛中的土地资源,存

8、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国家对有居民海岛土地资源的所有权,需要有一个“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前提条件,其他的均为集体所有;(2)有居民海岛上的森林、山岭、滩涂、草原、荒地等资源,也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但集体所有需要有一个“由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