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市场观念与两种民法模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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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两种市场观念与两种民法模式(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之分析薛军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自然主义/非自然主义/私法/民法  内容提要:民法学界存在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与非自然主义的市场观念,以及与这两种观念相对应的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和非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其中,纯粹私法性定位的民法模式在意识形态、价值观立场和社会政策方面的“中立化”企图,及其形式主义和技术主义的学理姿态,应当受到批判;作为法律体制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民法的立法和理论研究

2、,必须具有更多的政策导向意识。中国民法的立法和理论,需要扬弃对市场体制和民法模式的本质主义和教条化的理解,更加积极主动地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进行持续不断的解读,通过民事立法的理论和实践,参与到有关社会政策的探索和发展之中去。  一、经济体制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中国民法学界的解读及存在的问题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回顾自1978到2008这30年的法制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没有哪个部门法如同民法那样,如此紧密地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每一个阶段相联系。[1]伴随着经济体制

3、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变迁,中国民法也经历了从最初其存在的必要性尚受到质疑的边缘状态,到1986年《民法通则》明确宣告民法的地位,再到1992年以后迅速发展成为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法律部门之一。[2]在我看来,中国民法之所以能够获得这种发展,与民法学者对这30年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立法政策内涵做出解读,并及时在立法和理论研究上予以回应是分不开的。  无论“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基本经济体制,都具有特定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交换和分配的环

4、节,都受制于刚性的计划,私人自主的空间非常有限,民法存在的必要性当然会受到质疑。但是,当中国开始逐步抛弃纯粹的计划经济体制,引入市场因素的时候,民法学界立即准确地解读出这一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紧紧围绕商品经济体制所要求的法律框架,建构相应的民事立法和理论体系,其成果即表现为1986年《民法通则》的制定。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3]当1992年我国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的时候,民法学界又一次对这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做出解读,提出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

5、济体制相适应的民事法律框架的目标。1993年制定《公司法》,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中最重要的市场主体的法律框架;1999年制定《合同法》,消除先前合同法体制中具有的计划经济色彩,与市场经济体制不适应的内容;2007年制定《物权法》,对作为市场交换之前提的财产归属秩序做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民法的发展,与民法学界对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立法政策内涵的准确解读密切相关。  但不可否认,民法学界对作为中国当前基本经济体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的分析和研究,仍然存在诸多方面的不足。这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6、·民法学界对市场本身的性质、内涵,缺乏清晰和准确的认识。自1992年我国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基本经济体制以来,民法学界虽然高度关注“市场”,但是对市场的认识,却满足于接受经济学的视角,将市场看作是一种经济运作形态,缺乏从法学自身的视角去剖析“市场”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制度性的内涵。[4]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民法学界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市场看作是某种外在于法律制度体系的建构之外的,自足自发的机制,民事立法的任务不过是去“体现”、“适应”市场,或者与之“接轨”。民法学界对市场的这种认识,存在着对市场的法律内涵的错误解读,由此导致在定位民法与

7、市场的关系时,存在误区。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2·民法学界在解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蕴涵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时,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政策表述,民法学界重视其中的“市场经济”这一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共性的方面。这种取向有其理由,因为市场调节机制的运用,毫无疑问是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和出发点,但如果因此而忽视这一表达中的个性因素,也即“社会主义”这一层面,那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民事立法政策内涵的理解,就很难达到准确和全面。事实上,到目前

8、为止,并没有学者试图在民法基本理论的层面上来回答这样的问题,也即中国民法是否能够,以及(如果前一个答案是肯定的话)如何来体现基本政策表述中对“市场经济”所做出的“社会主义”这一限定。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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