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

广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

ID:21923402

大小:73.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25

广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_第1页
广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_第2页
广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_第3页
广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_第4页
广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行政告知书:标称你单位生产(提供)的下列商品(见附表1)在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中,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本次监督总体确定为相同标称生产者的相同型号商品)。本次抽检依据《商品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及《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2828.4-2008)实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经抽检判定为总体不合格的,全省流通领域与被检

2、样品标称生产者名称、型号或款式相同的商品均涉嫌为不合格商品,凡不能提供以上商品为合格品的确切证据的,均不得销售。二、请你单位协助于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经抽检不合格的商品信息(包括检验报告号、商品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商标、型号)及所附的《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通知书》送达以上商品的相关经营者,并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告通知书的送达情况(含相关经营者的签收单)及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数据。8三、以上商品如确有部分合格的,可按批次凭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检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需有明确的批次号、该批次的经营者名称及商品数量、检验项目

3、、该批次经抽样检验合格的结论。抽样检验工作需在属地监管部门监督下进行,生产经营者自行送检的检验报告不具有证明力)上市销售;新生产的商品如经质量整改全部合格的,应更改商品外观或更换商品包装标识后方可重新上市销售。四、重新上市销售的商品,如贵单位将整改情况及更换外观标识信息告知广东省工商局的,并填报《商品整改情况备案书》广东省工商局可在公开的不合格商品信息中加注“已整改重新上市”标志及识别重新上市商品的信息。五、如贵单位认定被抽检商品为假冒产品的,可向我局提交《假冒商品鉴定报告书》。六、《商品整改情况备案书》及《假冒商品鉴定报告书》式

4、样可登录http://www.gdgs.gov.cn,进入“表格下载/商品监管”下载)。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57号,邮政编码:510620。联系电话:020-85587009,传真:020-85587175。附件:(1)标称贵单位生产的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2)抽检不合格商品经销商及不合格商品处理情况登记表(3)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通知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年月日8附件(1)标称生产的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检验报告号商品名称商标型号不合格结论8附件(2)抽检不合格商品经销商及不合格商品处理情况登记表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号: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填报单位(盖章):经销商名称所在市地址营业执照号联系人手机号码固话(传真)下架(退回)商品数量(个)货值(万元)告知不合格信息日期送达责令书日期合计营业执照号: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填报日期:填表说明:本表由生产单位填写。填写的经销商应包括广东省内经营被抽检不合格商品的所有经销商,以及与该商品相同类别的经销商名单。其中有经营被抽检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商,还应填写告知其商品经抽检不合格信息日期及送达《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通知书》日期。8附件(3)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通知书你销售

6、的商品(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由供货商告知)在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中,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经抽检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的,广东省流通领域与被检样品的标称生产者及型号相同的商品均涉嫌为不合格商品,凡不能提供以上商品为合格品的确切证据的,均不得销售。二、如你有销售上述商品的行为,责令你立即停止销售,并于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检不合格商品的信息(包括检验报告号、商品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商标、型号),以及本通知书送达由你单

7、位供货的该商品的经销商。三、请将该商品经抽检不合格的信息及办理退货的方法在经营场所以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或采取其他必要方式告知已购买该商品的用户。四、以上商品如确有部分合格的,可按批次凭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检合格的检验报告(需有明确的批次号、该批次的经营者名称及商品数量、检验项目、该批次经抽样检验合格的结论)上市销售;重新进货该商品时,应验明经质量整改合格并更改了商品外观或更换了商品包装标识,方可上架销售。8五、请你如实填写《抽检不合格商品处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送达下级经销商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于接到本通

8、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以上材料报送属地市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统一在广东省工商局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gdgs.gov.cn。经营者可登录该网站查询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获得报送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