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农村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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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蒲江县农村发展局关于公开2014年成都市规模种鸡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的通知蒲江县各规模种鸡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现将《2014年成都市规模种鸡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2014年成都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开,请符合条件的业主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对照方案内容,在6月19日上午之前按要求上报蒲江县农村发展局畜牧兽医科。联系人:刘顺金电话:885225282014年6月16日附:1、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成都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的通知(成农办〔2014〕60号)2、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成都市规模种鸡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农办〔2014〕61号)文件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成农办〔2014〕60号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成都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农村发展(畜牧)局、财政局:现将《2014年成都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联系人:蒋伯川,电话:61883559,邮箱:nmjxsc@126.co

3、m。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2014年6月12日2014年成都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成办发〔2012〕44号)精神,结合2012年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成效,为做好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种公猪站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申报范围(一)已获得成都市市级以上(含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参加2014年创建市级以上(含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能繁母猪存栏能力300头以上或专业育肥猪场商品猪存栏能力2000头以上的

4、规模化生猪养殖场。(二)种公猪站的种公猪存栏能力40头以上,且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二、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除达到市级以上(含市级)标准化示范场的标准外,种公猪站除达到农业部《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NY/T2077-2011》标准外,还必须按照以下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提档升级改造:(一)圈舍系统:全封闭式圈舍。(二)自动温控系统:猪舍配备湿帘——风机通风降温设备;产仔舍、保育舍配备水暖式地暖或散热片、电热板等保温设备。(三)自动饲喂系统:配备自动饲喂或智能化饲喂设备(种公猪站不需要配备)。(四)自动饮水系统:视当地水质情况配备水处理净化设备;配备自动

5、加药、自动饮水设备。(五)粪污处理系统:采用干清粪或水泡粪工艺,实施种养结合或达标排放。1.干清粪工艺:配套堆粪场、沼气池及管网配套设施或污水处理设备。2.水泡粪工艺:配套污水泵、螺旋挤压式固液分离机、储粪池、沼气池及管网配套设施或污水处理设备。(六)疫病防控系统:配备车辆、人员进出场全自动喷雾式消毒设备,配备化尸池。(七)信息化管理与监控系统:1.配备猪场生产管理软件,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档案资料保存期二年以上。2.建立覆盖全场的信息化电子监控系统,具有信息储存和回放功能,监控信息保存期7天以上。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上述内容和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和完善,填平

6、补齐。三、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方案批准之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四、补贴标准和方式(一)补贴标准:1.按能繁母猪存栏能力给予500元/头设施补贴,按育肥猪存栏能力给予100元/头设施补贴,种公猪站按种公猪存栏能力给予4000元/头设施补贴。建有自动采精台的种公猪站另一次性给予6万元设施补贴。2.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与监控系统的,按每个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设施补贴。已享受市农委信息化建设项目补贴的养殖场不再重复享受此项政策。(二)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五、项目实施(一)项目申报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项目申报范围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种公猪站根据

7、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二)项目时间安排项目申报时间:2014年6月9日——6月20日;项目初审时间:2014年6月21日——6月25日;项目审批时间:2014年6月25日——6月30日;项目建设时间:2014年7月1日——11月30日。(三)区(市)县初审各区(市)县农业(畜牧)部门根据以上条件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四)市级评审、批复市农委、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批复。(五)下达资金预算市财政局

8、根据批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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