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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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简章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引进一批江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实施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面向部分高校选聘20名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范围和名额选聘对象:部分高校2017届、2018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选聘专业:优先选聘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船舶工程类、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环境保护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经济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等急需的专业

2、人才。选聘名额:20名。二、选聘条件和要求(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专业水平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二)本科生—8—年龄一般为25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2、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团委正副书记,正副部长,学生会或同等学生组织正副主席(会长)、正副部长,班长、班团支部书记;3、获得过院(系

3、)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4、获得过院(系)或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两次及以上院(系)或校级三等奖学金奖励。三、选聘程序(一)报名与初审。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31日。2、报名方式:登录江都党建网(http://www.jddj.gov.cn/)、中国江都网(http://www.jiangd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内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b)。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填好后,附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本

4、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8—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学生干部履历证明材料、在校期间全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名校优生+姓名+院校+专业]打包发送至邮箱(jdmxys@126.com)。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相关招聘企业实际需求,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筛选,确定初步人选。(二)综合考评。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评,主要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定为2018年4月左右,来江都参加综合考评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食宿统一安排)。(三)体检考察。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

5、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考察政审。(四)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提请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五)公示聘用。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四、培养管理1、选聘人员为企业性质,与相关企业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8—年收入本科13万元以上,硕士研究生15万元以上,博士研究生18万元以上,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三年内,按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2000元、3000元工资外补贴。试用期满后,在江都

6、区域内购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本科生每人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自享受购房补贴之日起须继续在江都区工作5年以上)。2、选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一般安排到国有企业、园区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相关镇、村和区级机关部门锻炼。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重点对象培养,列入国有企业、园区、镇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培养。试用期满后,对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五、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4-86299011、865

7、50468(江都区委组织部)0514-86552369、80804255(江都区人社局)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1月20日—8—附件1:部分高校名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湖南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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