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

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

ID:22393575

大小:48.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29

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_第1页
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_第2页
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_第3页
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_第4页
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及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扶持体系,扩大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以及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评选。本办法所指的创业孵化基地,是指我市辖

2、区内由高校及各类社会主体依法创办,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创业优惠政策,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孵化)场地、仓储物流、物业及后勤保障等综合创业服务的实体,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通过的创业载体。对于其中管理制度健全、发展前景良好、孵化效果明显的,评选为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第三条创业孵化基地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精准服务、示范引领的基本原则,—9—以服务初创企业者为基本定位,以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为重点服务对象,重点孵化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创新引领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项目第四条创业孵化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一)场地保障。提供创业场地、基本办公条件

3、、公共会议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二)创业服务。重点服务符合《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规定的自主创业人员,积极宣传并协助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经营管理指导、政策指引和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三)商事代理。提供公司注册年检、税务代理、财务记账、专利申请、法律事务咨询等企业运营后续服务,降低初创企业成本。(四)项目展示。提供展示交流空间,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沙龙、创业讲堂、项目路演等交流活动,促进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与创业项目对接。第五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为市级基地认定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第一

4、章基地的认定第六条申报成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9—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管理服务人员,每个基地至少配备三名及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二)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符合安全消防等基本要求。运营时间满2年及以上,且申报时入驻企业不少于30家。(三)场地产权清晰,租赁备案手续完备,且入驻企业可在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场地作为孵化基地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者变相改变用途。(四)基地具备通讯、网络等办公条件,设置会议场地、商务洽谈、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功能区,面积不少于50平米

5、。(五)运营机构建立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具备为初创企业提供“项目推介、风险考核、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支持、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能力。(六)基地发展前景良好,对入驻企业有相应的入驻和迁出机制,具有连续滚动孵化服务功能。第七条我市高校创办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场地面积、进驻企业数量等认定条件上可适当放宽。第八条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我市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以及促进就业创业的实际需求,对全市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采用“集中受理、统一评审”方式开展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与区域性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辖区居民就业紧密结合起来,积极

6、培育和发展创业孵化基地,引导条件成熟、孵化效果好的申报成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9—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实行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的原则,按年度集中申报,程序如下:(一)申请及受理。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应于每年6月1日前向基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表》;2.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3.孵化基地的场地房地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备案合同;4.入驻孵化企业经房屋租赁部门登记或备案租赁合同;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二)初审。区公共就业服务于每

7、年7月1日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组织现场查验。基地实际运行情况与申请资料不一致的,区公共服务就业机构出具《不予认定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申请资料真实,且基地实际运行情况与申请资料一致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我市高校创办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应于每年6月1日前直接向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三)复核及公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于每年8月1日前组织完成当年度的—9—市级创业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