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ID:23202740

大小:46.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05

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_第1页
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_第2页
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_第3页
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_第4页
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吉林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发[2015]141号为规范本(专)科教学管理,维护本(专)科教学秩序,有效预防各类教学事故的发生,及时、严肃和妥善地处理已发生的各类教学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吉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本(专)科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教学事故是指由于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教学工作程序、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导致正常教

2、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学主要是指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课程考核等;本办法所称教学管理涉及负责校级教学管理、学院(中心或部门)教学管理及为本(专)科教学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的各单位及个人。第二章分级与认定第三条根据教学事故发生的情节和所造成影响程度的不同,教学事故分为三个级别:重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一般教学事故。事故认定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考试与成绩、教材管理、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各个方面。第四条重大教学事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后果十

3、分严重,情节极为恶劣的,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一)在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中出现违反宪法、法律或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的言论和行为,或散布邪教、迷信以及淫秽内容,其言行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不良后果;(二)无故拒不接受学校(学院、中心、系、教研室)安排的合理的教学任务;(三)在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指导教师发现学生伪造数据、抄袭他人成果、弄虚作假的现象未予以纠正,后果特别严重;(四)未经学院(中心)、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和实践单位同意,擅自缩短实习时间7天(含)以上;(五)-6

4、-对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学生在教学、实践或实验活动中受到重大伤害、死亡;或造成大型、贵重设备的损坏,价值在10万元以上;(六)命题教师或其他有关人员在考前泄露试题、考试中暗示、透露试题答案或其他严重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七)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籍、学历、学位等各类证书、证明;因审查不认真发给不应该获得学位证书者相应的证书;(八)由于教学安排或教学管理失误,导致重大教学进程受阻或失控;(九)其他违反教学或教学管理规定,后果十分严重,情节和影响极为恶劣的言论或行为。第五条严重教学事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5、,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一)教学活动中,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教学岗位10分钟以上;(二)无正当理由,上课、实验、监考期间拨打或接听电话,或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或环节,致使干扰、延误、缩短或中断教学活动10分钟以上;(三)强制学生购买自编教材,或强行推销未经批准选用的教材,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四)未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停课、缺课或缺席监考;(五)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六)实践教学指导或带队教师违反学校实践教学的相关规定

6、或实践单位的相关规定,对实践教学或实践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七)未经学院(中心)、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和实践单位同意,擅自缩短实习时间3天(含)以上;(八)在教学活动中,因教师擅离岗位或指导失误造成学生受到严重伤害,或因不规范操作、管理不善等导致教学仪器设备损失价值在1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九)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过程中,未按要求指导学生,或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学生论文质量低劣,不能按时完成规定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十)超过规定时间仍未排定课表或考试日程,影响教学

7、进度或考试秩序;(十一)试卷试题出现严重错误,导致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十二)遗失学生平时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期末试卷、毕业论文-6-、课程设计等重要材料,致使无法评定学生课程成绩;(十三)主考、监考教师迟到10分钟以上,未能严格执行有关考试规定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纪律松懈;(十四)考试中发现学生考试违纪或作弊,未及时纠正、处理或隐瞒不报,或其他未按监考守则规范考场秩序导致考场混乱或回收试卷缺失的;(十五)不按评分标准阅卷,随意给分或改动成绩,误判、漏判试卷分数超过三份(班级规模50人以下)或应判

8、试卷总数的6%(班级规模50人以上),且未主动纠正;(十六)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由于管理不当,丢失学生学业档案、丢失学生原始成绩单、丢失应保存的试卷及丢失保密实习资料等;(十七)规定课程连续两年不能按计划开出,影响教学计划的正常执行,造成严重影响;(十八)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教学调度不合理或通知未能及时下发,造成教学秩序混乱;(十九)在考试安排中漏排班级、考试课程,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和进程;(二十)故意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生成绩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