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兴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

西安兴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

ID:23605238

大小:64.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09

西安兴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_第1页
西安兴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_第2页
西安兴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_第3页
西安兴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_第4页
西安兴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安兴瑞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决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参加会议的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决议如下:一、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1、本公司设立董事会,选举、、等人为董事会成员,本届任期年(不得超过三年),选举为董事长;2、本公司设立监事会,选举、、为公司监事会成员,选举为监事会主席;二、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三、本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长期)。四、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本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有限公司章程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

2、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第六条公司名称:第七条公司住所:第八条公

3、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11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万元;非货币出资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一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问如下:股东名称或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出资时间备注第十二条11股东应

4、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股东出资证明一式两联,一联交股东,一联留公司备案。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公司的投资人是公司股东,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第十五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委派)为董事、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5、规定,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自己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和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依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11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七条本公

6、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法律、法规和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11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

8、,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其他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董事由法人股东(委派)和自然人股东选举(聘任)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