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婚恋诗看周人婚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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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诗经》婚恋诗看周人婚姻状态摘 要:《诗经》反映了周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当时社会政治、文化、民俗、礼俗都有一定程度的折射。《诗经》婚恋诗主要表现出这样几个特点:媒妁之约与自由恋爱共存的婚恋结合方式;“六礼成婚”是主流的婚姻模式,而“仲春之会”则是在特殊条件下的手段及补充;同时存在媵妾制与一夫一妻制并举的婚姻模式。本文试从这些诗歌表现的多元的恋爱状态以及婚姻模式来展现周代各个阶层人民的婚姻生活状态。关键词:《诗经》;婚恋诗;聘娶婚;媵妾制;一夫一妻;六礼成婚  恋爱、婚姻是人类生活的一个永恒话题。古往今来,描写爱情婚姻生活,是文学艺术所要表现的重要题材,《诗经》作为我国古代第一部

2、诗歌总集,就大量地收录了这一类题材的作品。《诗经》中的婚恋诗,具有很高的美学和史料价值,便于我们客观而真实地了解代周代人的婚姻状况。从《诗经》婚恋诗我们可以看出,周代人的婚姻状态基本上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一、自由恋爱与媒妁之约共存  《诗经》第一篇就是一篇爱情诗,“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国风·周南·关睢》),这篇脍炙人口的诗篇描写了一位青年男子思念一位美丽姑娘的情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国风·周南·汉广》),“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国风·王风·采葛》),“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国风

3、·秦风·蒹葭》),这些诗句都是描写青年男子思念所爱之人的迫切心情,袁梅《诗经译注》说这是表现“一个痴情的青年,正热烈追求着心爱的姑娘,徘徊往复,神魂颠倒”。而“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国风·邶风·简兮》),和“既见君子,其乐如何!”(《小雅·鱼藻之什·隰桑》),所表现的则是姑娘对小伙子的爱慕。从上我们可以看出,周代对青年人是允许他们自由恋爱的,周代的婚恋政策相对来说比较宽松。  然而,周代究竟是个宗法社会,统治者对其臣民必定有所规范和要求,以维护其统治和规范其秩序的需要。因此,当时,占婚姻主导地位的是有父母之命、媒的之言的聘娶婚,《诗经》中大量的相关婚恋证明了这一点。“取妻如之何?必

4、告父母……取如之何,匪媒不得”(《国风·齐风·南山》,“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国风·卫风·氓》),这说明明媒正娶的聘娶婚是周代男婚女嫁所必须遵循的婚姻法则。  从《礼记·昏义》的“昏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婚聘之事需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能成为得到宗族社会的承认。  这种父母之命、媒的之言的聘娶婚,就统治者的倡导而言,主要是为了规范臣民的婚姻秩序,以维护其统治;就百姓而言,主要出于某种目的,或政治,或经济,或情谊等等。由此产生的婚姻势必不是或不完全是以爱情为基础,就必然成为一种禁锢美好爱情的枷锁。“将仲子兮,无愈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

5、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国风·郑风·将仲子》。”这首诗就是描述一名女子因为思念自己的心上人,又敬畏父母之言,在爱的思念和追求与封建礼教束缚的矛盾中痛苦不堪、万般无奈的情景。  二、媵妾制和一夫一妻制同在  周代社会从政策上基本实行专偶的一夫一妻制,但是由于诸侯国之间政治、经济、军事结盟的需要,又出现了“一女多媵”的现象。公羊传·庄公十九年》记述“诸侯一娶九女,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这种以血缘姻亲的关系来加强盟国之间的联系,称为媵妾制。  在社会底层,经济地位决定一般人只能是一夫一妻。有的男子甚至在适婚年龄娶不到或娶不起妻;同样,也有适婚青年女子嫁不出去的情

6、况。周礼婚制规定,男子的适婚年龄是二十至三十岁,女子则是十五至二十岁。然而,由于多种外在因素的制约,并非所有适龄男女都能如期缔结良缘,男子三十尚未娶妻,女子二十尚未出嫁者往往有之。这在重视人口繁衍的周人看来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因此,《周礼·地官·媒氏》上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就是对于婚龄达到最迟极限的男女,朝廷掌管万民婚事的媒氏就要强制执行,这种婚姻《周礼》上称为“婚会”。“婚会”是专为大齡男女自主择偶而专设的。《诗经》中的不少诗歌反映了周代“会男女”的风习,《国风·郑风·溱洧》就是其中极有代表性的一篇。诗曰:“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

7、。’‘且往观乎!洧之外,汙且乐。’维士与女,伊其谑,赠之以苟药。”朝廷强制推行“婚会”的着眼点在增加人口,以发展农业生产,增强国力。因此,臣民如果既无丧亲之故,又无非常之祸,而不在婚月成婚,则被视为违令而受处罚,《周礼·地官·媒氏》说“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在这种状况下成婚的男女只可能是一夫一妻。  由于政治地位、经济条件以及家族势力或出于某种目的等原因,一夫多妻多妾现象也还普遍存在。据《礼记·曲礼》记载,“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妾”,“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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