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小型渔船、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条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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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小型渔船、雇主责任互助保险条款(201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小型渔船、船员人身互助保险合同(下称“合同”)由本条款、保险凭证以及批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其内容变更,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我市境内凡符合下列条件,合法登记注册并具有国家渔业船舶主管机关签发的检验证书、捕捞许可证(仅适用捕捞渔船)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均可参加本保险,成为本会会员。(一)同意并拥护本会章程,遵守本会制定的各项规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第二章人身承保和人身理赔第三条在本互保合同有效期内,会员本人或与会员存在劳动雇佣关系的船员(下称雇员),

2、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本会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赔偿:(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渔船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事故伤害或因此失踪;(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的伤害或因此失踪。第四条在任何情况下,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伤害、损失、费用和责任,本会不负责赔偿:(一)、船舶不适航或未经批准改变用途;(二)、船员的故意或欺诈行为;(三)、船员自杀、自残、他杀和自然死亡;(四)、船员因酗酒、精神失常、自身疾病而受伤或死亡;(五)、船员参与殴斗、盗窃、违规捕鱼、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受伤或死亡;(六)、船员在岸上由于非生产作业原因受伤或死亡;(七)、船

3、员离开其服务的渔船,须记名投保的渔船更换、新增船员而投保人未及时办理变更批改手续;(八)、在互保期限内,互保渔船出售、出租,或互保渔船的船名、船东、经营人及其他互保凭证所载情况发生变化,会员未到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及未到本会办理互保批改手续的;(九)、战争、军事行为(包括军事训练)和政府征用;(十)、不满16周岁的船员、超过65周岁的船员、非本船船员临时聘用的管船人员、捕捞工作的人员和为其渔船、机器、网具修理服务的人员;(十一)、不在实名制范围内的船员因事故造成伤害、损失的责任;(十二)、第三方责任造成互保人身事故中,由第三方承担的事故责任比例内的损失属于

4、免责范围,如未能明确事故责任比例,本会按照第三方实际赔付占船员赔偿金的比例予以确定。(十三)、其它非互保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第五条在任何情况下,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本会不负责赔偿:(一)、船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任何性质的精神损害赔偿;(二)、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款;(三)、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之外的医疗费用,自理比例为100%的用药;(四)、住院期间的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等;(五)、其他保险(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任何商业保险等)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六)、会员支付的诉讼

5、费、律师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七)、其他不属于互保保险责任范围的费用。第六条、互保金额按份计算,投保采用实名制,更换船员须第一时间通知本会。具体办法如下:项目保额保费最高赔额作业地点说明1500000元1700元500000元海洋2300000元1200元300000元海洋3300000元1000元300000元内河   4第七条、在互保有效期内,要增保船员,需办理入会手续;离开本船的船员,其互保即终止,且不退保费;如更换互保船员,会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本会,由本会核准办理互保凭证批改手续。第八条、互保会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渔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船舶

6、安全航行与作业的规章制度,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努力避免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互保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会员应当尽量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害,并在事后及时通知本会。第九条、会员向本会索赔时,应提供下列必要的证明材料:1、索赔申请书;2、互保凭证、会员和出险船员的身份证明;3、意外伤的须提供本会认可医院的病历、出院记录和医疗发票、用药清单;4、残疾的须提供司法鉴定意见书和乡镇的人民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5、死亡的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尸体火化证明、死亡船员的户籍材料,渔港监督管理机关出具的事故调查书、村事故证明、乡镇事故证明及人民调解书(或

7、法院判决书、调解书);6、本会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条、在互保有效期内,船员发生互保责任事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会根据会员提供的花名册,核对报案记录后,对互保船员的赔偿责任,在赔偿限额内按以下规定赔偿:(一)、死亡的按互保凭证载明的每个船员的互保额赔偿,同时本会所承担的相应责任也随之终止。(二)、失踪的按死亡赔付,在海上工作期间失踪,自本会接到报案之日起2个月后即推定其死亡予以赔偿,情况特殊的可以延迟到6个月后赔偿。(三)、涉及到伤残评定的案件,须根据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以联合公告形式发布的《人体损

8、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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