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

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

ID:24911807

大小:10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17

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_第1页
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_第2页
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_第3页
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_第4页
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序号130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实施依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责任主体质量监督管理股责任事项1、立项责任:对制定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请立项。2、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起草政策措施送审稿及其说明。3、审查责任:部门法制机构就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涉及重大问题的,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研究论证。4、决定公布责任:经部门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布。5、解释备案责任: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

2、现的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2)5810777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序号131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

3、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2、《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第十一条规定,省级地方标准立项,由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立项申请予以初审,并在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收集的意见综合分析,经立项审查后确定项目,下达制定地方标准的年度项目计划。第二十条规定,省级地方标准由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地方标准报批稿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10日内作出批准发布或者不予批准发布的决定。责任主体标准化计量股责任事项1、立项责任:对制定政策的必要性

4、、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请立项。2、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起草政策措施送审稿及其说明。3、审查责任:部门法制机构就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涉及重大问题的,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研究论证。4、决定公布责任:经部门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布。5、解释备案责任: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的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5、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0832)5810777威远县质监局责任清单序号132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力权力项目名称企业标准备案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6、企业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该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按规定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材料后应当进行审核,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企业标准,责令申报备案的企业停止实施,限期改正并重新备案。3、《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第十五条规定,受理备案的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即予登记。当发现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申报备案的企业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责任主体标准化计量股责

7、任事项1、立项责任:对制定政策的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说明,报请立项。2、起草责任: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起草政策措施送审稿及其说明。3、审查责任:部门法制机构就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涉及重大问题的,召开由有关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研究论证。4、决定公布责任:经部门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布。5、解释备案责任:对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和出现的新的情况适用问题进行解释;按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

8、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