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国家保障责任维护军人切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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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出国家保障责任维护军人切身权益军人保险是国家应承担的义务,是公平原则指导下的再分配,对军人保险立法保障了军人的社会权,保证了军人权益与义务相一致。军人保险法的出台对提高军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军人保险立法体现了国家对军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关怀,是保障广大官兵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在全面总结、完善军人保险十多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将军人保险制度上升成为法律,对激励军人履职尽责,减轻军人后顾之忧,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军人保险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规范军人保险权益的专门法律,贯穿和

2、体现了以下立法原则:一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治军方针,将军人保险政策制度上升为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法律,反映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完善军事法规体系,促进军人保险事业迈上法制化发展轨道。二是体现军人职业特点、减轻军人后顾之忧。军人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面临着许多特殊的职业风险,具有更大的牺牲性和奉献性。《军人保险法》突出军人的职业特点,把有效维护广大官兵保险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突出国家的主体责任在军人保险法中,国家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种:一是立法责任,一方面,基于《兵役法》和《

3、退役安置条例》的规范,军人退役后大多需要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因此,军人保险立法之初就注重从国家战略层面进行宏观设计。另一方面,基于《立法法》和国务院相关职权部门的职责分工,军人保险立法需要国家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支持,并注重上下位法之间的关系,避免矛盾冲突的发生。二是雇主责任,即军人作为国家的特殊雇员,依据不同的风险性质和项目特点,国家应履行相应的雇主责任,并承担雇主繳费责任。三是公共财政责任,即国家履行国防财政职责的具体体现,通过财政预算将公共资源作为军人保险的最终“担保金”,适度分担义务兵、学员的缴费责任。体现军人应享有的社会权

4、军人保险立法本身就保障了军人应该享有的社会权,可看作是对军人丧失私权的补充。所谓社会权,是指宪法赋予国家积极作为的义务,以实现全体公民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平等。自由权与社会权是相对应的概念,公民自由的目的是摆脱国家权力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干涉。从实现方法上看,自由权将权利的实现寄托在个人努力上,国家只要消极不作为就可实现;社会权则寄希望于借国家之力来弥补个人能力的缺失。受军人职业特点和法律法规的限定,军人在服役期间要放弃一定的自由权。军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遭受的生理机能、心理状态等与生俱来的权利丧失,必然有某种需求替代,以保障其“求

5、生”等基本需要的满足。军人一旦遭受职业风险及其连带风险,军人自身无法实现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当军人陷入生存危机,正当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时,一开始,可能仅仅表现为个体痛苦,军人保障之忧的伤害程度浅、影响范围小,不足以形成社会舆论;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体痛苦的累积,就有可能形成影响广泛的、普遍的、突出的社会问题,进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让国家承担军人遭受风险后的伤残军人或者遗属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保证军人实现基本的公民权利,才能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法治理想方能实现。公平原则指导下的再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6、》第三条规定:“军人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明确了军人保险的保障水平受国家财政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影响,现行条件下,军人保险提供的还是基本水平下的国民收入再分配和生活保障待遇。而公平和效率是军人保险价值追求中必须妥善处理的一对矛盾。根据国家“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军人保险法在制定规范相应军人保险权益时,统筹兼顾国情、军情,既考虑了军队系统内不同人员类别之间的保险关系,又考虑了军内外同类风险之间的保险关系。在军人保险法具体实施过程中,对退役后需要参加地方基本养老

7、保险和地方基本医疗保险的退役军人办理相关的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具体按照其相应的薪酬标准积累个人账户,该作法体现了以公平原则为基础的再分配,将公平性体现在保障军人基本的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的实现上。实现了军人权益与义务的统一军人作为社会中有着特殊职业身份的人群,其基本身份是公民,作为公民,其权利义务在宪法和法律中已经有了明确的界定,但是军人作为国家暴力机关的成员,其公民权利的行使往往受到很多限制,其承担着超过普通公民应该承担的义务。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即使军人在社会保障制度中未缴纳更多的保险金,军人也应该享受国家给予的相应的保障。这

8、就要求国家在保障军人的基本权益时,要为军人提供基本的保险待遇,使其军人的权利与义务得到统一。军人保险法也正是基于此,调整了军人保险金的缴费义务,取消军人伤亡保险的缴费,解决了养老金统筹账户转移接续资金划拨的难题,军人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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