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及领海制度的发展历史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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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海洋法及领海制度的发展历史浅析国际海洋法及领海制度的发展历史浅析  国际海洋法是规范人类一切海洋活动的基本法律。在海洋经济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之时,各国对国际海洋法的研究不断深入,运用国际海洋法趋利避害,已成为国家间争夺海洋权益的主要手段。确定领海制度的基本依据是国际海洋法。各沿海国在国际海洋法的有关原则和规定之下,以维护本国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和修改本国的海洋法律制度,纷纷提出自己的领海制度、权利和利益主张。因此,认真学习和研究国际海洋法及其领海制度,对于维护我海洋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工作,

2、意义重大。  一、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历史  国际海洋法是关于各种海洋区域的法律制度和调整国家之间在海洋利用各种领域中的关系的原则和规则的总称。它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国际法的一般特征。维护国际和平、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域完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准则,同样也适用于国际海洋法的各个领域。国际习惯和国际条约是国际海洋法的主要渊源。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些有关利用海洋的行为规则被不断重复,为各国所承认,从而具有约束力并成为国际上的习惯,这些习惯就构成了国际海洋法的最早的渊源。时至今日,国际习惯仍然是国际海洋法的主要渊源之一。世界各国

3、在利用海洋的过程中,把历史上形成的国际习惯通过缔结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的形式固定下来,或制订新的国际海洋法原则和规则以确定各缔约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国际条约是构成国际海洋法的另一个主要渊源,并在国际海洋法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  国际海洋法作为国际法中的一个古老的法律部门,是为了调整国家间海上关系的需要而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海洋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作用日益显著,国际海洋法集中体现了不同时代国际政治、经济、军事的特点,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在奴隶社会,海洋是各国的

4、共有之物。在封建社会,封建君主对土地的所有权开始转向海洋,海洋强国对海洋竟相提出权利主张。尤其在中世纪,争夺海洋的斗争极为激烈。  十七世纪以后,西方社会进入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航海贸易有了很大发展,国际市场逐渐形成。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在海上自由航行,强烈反对个别国家对海洋的垄断,争取海洋对一切国家开放。著名国际法学家格劳秀斯在《自由海洋论》中提出海洋自由的原则,得到了广泛拥护。这一主张代表了历史发展的方向,到十九世纪初,海洋自由原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为传统海洋法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海洋自由原则的形成过程中,沿海国家出

5、于对其沿海地区安全和利益的关心,提出了领海制度的问题,海洋被分为领海和公海,包括领海和公海等内容的海洋法律制度基本形成,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上半期。  进入二十世纪,海上自由原则在维护国际航海贸易的同时,也成为少数海洋强国掠夺海洋资源、保证军事航行和建立海上霸权的工具和借口。同时,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类提供了更大程度上开发利用海洋的可能,.L.以公海自由原则为基础的传统海洋法律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世界各国平等合理地利用海洋资源、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需要。1958年联合国召开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制定了《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公海

6、公约》、《大陆架公约》、《捕鱼及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等海洋法四公约,为现代海洋法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在1973至1984年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会议上,发展中国家与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讨论并审议了几乎所有的海洋法问题。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对国际海洋法问题最详尽的编撰和发展,是现代关于海洋法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  现代国际海洋法从沿海国海岸线起将海洋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等九个不同的区域。这九个不同区域的法律制度,以及海洋争端的解决

7、方法,构成了现代国际海洋法的基本内容和法律体系。  二、领海制度及其历史沿革  领海是海洋法中最早明确的概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  领海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古罗马时代,海洋被认为是人类共同使用的共有之物。16世纪下半叶,意大利法学家真提利斯提出沿岸海域是沿海国领土延续的观点,并把这种水域称为领水。1625年,著名国际法学家格劳秀斯在提出海洋自由原则之后,承认海上部分,那些可以从岸上直接控制的范围,

8、沿海国可以行使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以后建立领海的根据。1745年,丹麦最早宣布对距岸1里格(相当于4海里)的海域行使管辖。之后,许多沿海国相继建立了宽度为3海里到4海里,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1919年的《巴黎航空公约》是最早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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