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证券法做大国民财富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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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证券法做大国民财富蛋糕用证券法做大国民财富蛋糕  用股票发行注册制代替审核制,通过降低行政成本的方式,提高股票上市流动的效率,可增加中国的国民财富  自2015年4月21日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进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日程。根据人大的立法计划,经过三审之后,2015年内要完成《证券法》修订。在证券市场重点关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将被《证券法》确认之际,如果运用《证券法》做大国民财富蛋糕,这次修订《证券法》的成就更大,《证券法》将会载入中国的民富国强史。  财尽其流增加国民财富  财富(iddot;盖茨有自己心中的财富概念,认为真正的财富=观念+时间

2、。  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5.88万亿美元,超过日本的5.47万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但GDP只是一个国家当年的最终产出规模,与该国国民拥有的财富不是一回事。2013年10月,德国保险公司安联集团发布第四版《全球财富报告》显示,中国国民总财富净资产达到6.5万亿欧元左右,在亚洲排名第二,仅次于日本,但人均财富全球排名仅居38位。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主张,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是按人均财富度量的,不以财富总量衡量。那么,国民财富的来源与基础究竟是什么?亚当斯密认为国民财富的来源与基础在于市场基础上的自由竞争和分工体系的不断扩大,这是国民财富

3、的市场中心学说。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熊彼特等认为,国民财富的来源与基础在于企业家与企业,他们是市场的主角,是现代国家财富创造的组织者,这是国民财富的企业中心论。按照这两种理论,让企业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充分发展,就能增加国民财富。  在国家财富既定的前提下,政府的财富多了,国民的财富就少了。中国改革开放以前,政府几乎垄断了所有的国民财富,国民的温饱问题都难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财富开始流向国民,大多数国民过上了小康生活,但仍然是政府拥有财富偏多、国民财富偏少。  在国民之间,财富的贫富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

4、014》显示,1995年我国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我国家庭净财产的基尼系数达到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为本文由.L.收集整理了根治战争创伤、重振日本经济,大幅度提高国民在国家财富分配中的份额,并通过二次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日本的民富战略获得了成功,因此成为国民总财富亚洲第一的国家,缩小贫富差距减少了社会矛盾,启动了居民消费,由此支撑了日本长时间的经济繁荣和国民生活富裕。  秘鲁经济学家赫尔南多索托所著的《资本的秘密》得出一个重要结论

5、:穷人不是没有财富,而是没有资本,第三世界穷人的棚户区和各种违章建筑有着极高的潜在价值,这些房地产的价值高达9.3万亿,却由于不能够合法地流动和交易,不能创造出新的价值。富裕的国家之所以富有,是由于有了完善的产权制度,不流动的资产能够流动起来,在交易中释放出潜在的价值。这与中国民间财富在世上流动的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财尽其流能够增加国民财富。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财尽其流,就能创造出更多的国民财富。  将《股票法》还原成《证券法》  这次《证券法》修订的内容主要有5个方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强投资者保护、推动

6、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其中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和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有助于实现财尽其流。  用股票发行注册制代替审核制,通过降低行政成本的方式,提高股票上市流动的效率,可增加中国的国民财富。  在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证券法》修订草案在证券交易所之外新增了3种交易场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交易场所和财产权益交易场所。新增交易场所,加剧了交易场所之间的竞争,为证券交易带来了更多的机会,无疑有助于增加国民财富。  从增加国民财富的角度,《证券法》修订最重要的不是草案中5个方面的内容,首当其冲的应当是还原《证券法》的

7、本来面目,对证券作出明确的定义,让证券成为国民财富的化身。  尽管1998年12月29日颁布的《证券法》,历经2004年8月28日、2005年10月27日、2013年6月29日和2014年8月31日4次修订,仍然没有证券的概念和范围,实质上是为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量身定做的《股票债券监管法》,主要规范了股票监管,可以说名为《证券法》,实为《股票法》。  证券(bond,security)是各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既是财产性权利凭证,也是流通性权利凭证,还是收益性权利凭证。修订《证券法》,应当正本清源,给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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