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财政局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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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北州财政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1.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承办机构: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办理地点: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36号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0-8644022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416具体经办人员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1、申请报告;2、公司章程;3、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机构负责人中级职称证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或使用证明;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6、工商局核准机构名称。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审核材料不齐或不

2、符合要求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合格、受理领导审批符合条件,颁发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7个工作日)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二)行政处罚1.财政监督检查中违反《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承办机构:海北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地点: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36号服务电话:0970-8644022(综合科)监督投诉

3、电话:0970-86428510970-864402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立卷归档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送达处罚决定填制《送达回证》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否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告知年度财政检查计划、投诉举报、移送交办等履行必要程序实施检查做出检查结论是否发现财政违法行为是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4、并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陈述、申辩依法需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需进行行政处罚无需行政处罚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2.财政监督检查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承办机构:海北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办理地点: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36号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40日内服务电话:0970-8642416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851制发并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确定被检查单位制定计划查前准备                 制定检查方案成立检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检查检查组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

5、求被检查人的意见制作监督检查工作底稿。形成报告对检查报告及初拟的处理建议进行审理,报局领导审定后,拟出《财政监督检查结论》或《财政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如果涉及行政处罚的,履行告知程序;要求举行听证的,依照《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23号)组织实施。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及被检查单位书面意见或说明等相关材料,形成财政检查报告,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建议。检查结论或处理处罚决定跟踪落实对单位存在的问题,依据检查结论,负责跟踪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按照《专项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

6、度》的规定,整理装订相关资料,归档留存备查。整理归档3.财政违法行理行为处罚、处分决定的公告流程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报纸、电视、文件、网络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告研究提出对被检查单位的处理意见下达《处罚告知书》经局领导审核,报厅领导审示对有关资料进行存档4.行政处罚听证权力运行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承办机构:海北州财政局监督检查科办理地点: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36号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无服务电话:0970-8642416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851初审:由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听证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

7、见。复审:科室负责人对申请听证情况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举行听证。举行听证:由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听证。听证审批:听证情况上报局领导审定。听证办结:按照听证情况及局领导批示决定是否给与行政处罚,并整理归档材料。5.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权力运行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处罚(复议)承办机构:海北州财政局预算科办理地点: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原子路36号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0970-8644021监督投诉电话:0970-8642851受理:由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行政复议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审查:科室负

8、责人对申请复议情况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立案。案件审理:由科室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审理,草拟复议决定书。案件审批:复议决定书上报局领导审定案件办结:按照相关规定,送达复议决定书,对案卷进行归档。年终统计上报省财政厅。(三)行政征收1.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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