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ID:26041529

大小:46.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24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_第1页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_第2页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_第3页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_第4页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南昌大学文件南大校发〔2014〕99号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业经2014年11月14日学校党委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南昌大学2014年12月23日-1-南昌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

2、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教〔2012〕190号)和《南昌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实施办法》(南大校发〔2014〕9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南昌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及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规定学制外的延期毕业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研究生)。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第三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

3、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第四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8―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下达指标进行名额分配。在名额分配时对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专业、方向)以及研究生学术贡献率较高的基层单位予以适当的倾斜。原则上,博士研究生由学校按推荐名额下达给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初评,学校再按文科、理科、工科、医科确定评审名额并组织最终评审。硕士研究生由学校按评审名额下达给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评审并上报评审结果,同时,各学院可根据业绩情况排序上报候补对象,经学校

4、审查后,如有学院出现缺额情况,则从所在学院候补对象中依次递补。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第七条 各学院应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对新入学研究生着重考察其科研潜质等。―8―第八条 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

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一)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二)休学、退学以及因自行出国(境)未在校学习;(三)课程考试不合格;(四)未按时缴费注册;(五)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第九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也不可以用于申报其他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奖除外)。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计划财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导师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6、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按照国家、省里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日常事务,统一保存全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资料。―8―第十二条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代表、研究生代表等为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组织申请、评审等工作。第十三条

7、 校院两级评审工作组织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二)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三)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四)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