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侵害: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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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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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侵害:你了解多少?今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的主题,被圈定在“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上。在我国,每天大约就有40个孩子死于交通事故;每年有近两万名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还有40—50万左右的孩子受到中毒、触电、他杀等意外伤害。而这些事故的发生有相当一部分是与学校有关的。保护少年儿童安全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就是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一方面依靠各级领导和学校切实抓紧抓好,同时更要教育青少年加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那便如同多上了一道保险,大大增加了安全系数

2、。有可能你不知道怕就怕我们身处危险或威胁之中却全然无知,这可能是更危险的事情。哪些因素可能构成校园侵害?日前,在“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专家研讨会上,有关专家的一番提醒引起我们的警觉。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钱志亮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认真的研究。他把校园伤害分为显性伤害(包括生理损伤、精神紊乱等)和隐性伤害(包括隐性身体病症、精神污染及长期心理压抑所造成的渐进性伤害等)。从这两方面,他告诉了大家一些平时不太为人注意、却有可能对学生构成伤害的因素:上学路途远在当今的学生中是一个普遍现象。大中城市的学生产生这一问题是由于择校所造成,而

3、在城镇尤其是农村地区,则是由于学校布局调整等原因。我们没算过,如果孩子去上学的时间单程多用半小时的话,9年将会多耗费1800个小时!除了多支出精力与体力,上学路途远还存在着安全的隐患:城市交通越来越繁忙,加上复杂的社会治安等因素,孩子或早或晚或单身一人在路途中就有可能发生安全问题。各种报道显示的有学生死伤的交通事故,大多数发生在上学或放学途中。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一般城市学校的服务半径,小学不宜大于500米、初中1000米,农村小学不宜大于1500米、初中2500米。此外,学校交通状况对学生也存在着较大的伤害隐患,如公共交通能否

4、到达、道路是否畅通、校门前是否设交通缓冲地带、道路设计是否有人行道、校门前车辆管理是否得力等,都不仅可能对孩子权利有所侵犯,同时也构成了隐性伤害,使不少孩子为此而焦虑不安;学校的各种通道以及楼道应当与学生的人数成比例,通道或楼道过窄就可能造成拥挤并发生伤害事故,尤其是在学生下课、上操等人数相对集中的关键时间。如果再缺乏教师的相应安排和疏导,就更有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由此发生的惨案已经给了我们血的教训。有调查显示,有16.8%的学校在学生下课或放学的时候经常有通道或楼道狭窄的现象,另有41.3%的学校偶尔有拥挤的现象,只有41.8%

5、的学校没有。可见这一问题有相当的普遍性;还有,学校建筑的层高不够与通风不畅,楼梯栏杆高度不达标,体育器材故障,门窗玻璃不牢固,没有围墙或围墙太低,实验室通风不规范,厕所建设不达标,饮用水供应不合标准以及装修暗藏杀机等问题,都可以成为校园显性伤害;在校园设备方面,有时也会对学生构成伤害,如教学器械设备配备不达标、课桌椅不达标、黑板不达标、不合乎标准的照明与采光,还有由于文具与教材印刷装订粗劣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在我国广大地区的中小学,这些方面不达标的情况广泛存在。此外,校园制度也可以对学生造成伤害。如门卫制度、食堂卫生制度、教师值班

6、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作业制度与作息制度、班额制度、座位制度以及校服制度等等方面,都可能潜藏安全隐患,在疏忽的环节上就容易出问题。北京儿童医院儿科研究所丁宗一教授从专业的角度指出,意外伤害是有生理基础的。就拿儿童过马路来说吧,有时候家长会教训孩子说:“你没有长眼啊,过马路看不见车来?”其实这话说的是对的。因为12岁孩子的视网膜还不能很好地同时处理两个移动的物体,所以,儿童过马路是需要大人牵着的。另外,自杀也是一种意外伤害。所以预防校园伤害,不能忽视了心理伤害。……这些或明或暗或隐或现、有可能躲过也有可能酿成惨祸的

7、侵害,我们必须明确知道并且提高警惕。担负起我们的责任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的大部分清醒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在他们的生活中处于最为核心的地位,而学生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地方又往往是他们活动的地方。因此,学校在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北京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指出,预防校园伤害,首先要强化学校责任的概念。保护学生安全,是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从特别权利说,保护学生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学校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从社会契约关系说,学生注册交费后,与学校即发生契约关系,学生安全便纳入教

8、师的职责范围;由伦理关系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为人师者应视学生为子女,要以监护人的身份来保护学生不受伤害。当然,从整个社会来说,应该有安全机制建设的概念。学校也是一种公共设施,它不具有封闭性、隐秘性,社会所发生的一切,也会在学校中发生。校园安全应是社会安全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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