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时期我国经济垄断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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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轨时期我国经济垄断问题探讨内容摘要:经济垄断是因生产与资本的集中而形成的,其界定方法有结构主义观点和行为主义观点,转轨时期我国经济垄断问题逐渐突出,笔者认为,有效解决经济垄断问题的方法是制定反垄断法。  关键词:垄断,经济垄断,反垄断法  垄断是指排斥、限制竞争的各种行为的总和,按照垄断的产生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可分为经济垄断与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是行政权力滥用的结果,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经济垄断是因生产与资本的集中而形成的,根植于市场经济自身的土壤中,是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目前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

2、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垄断已经逐渐形成。  经济垄断的界定  界定经济垄断的方法有两种,即市场结构界定方法和市场行为界定方法。  (一)市场结构界定方法  这是一种以确定合理市场结构的标准来界定垄断的方法。所谓合理的市场结构,即存在适当规模和适当数量的竞争者的竞争性市场结构。垄断就是通过不合理的企业规模,减少竞争者数量,造成市场结构不合理。不合理的市场结构决定着企业的市场行为,垄断企业就可能利用其经济优势,控制其他企业,排斥、限制竞争,从而影响市场运行的质量,即市场绩效。因此,为保证市场绩效就要保证合理的市场结

3、构,对市场结构造成破坏的企业就是垄断企业。按市场结构界定的垄断实际上是一种垄断状态,垄断状态确实有产生限制竞争、危害社会后果的可能,但却不是必然的,同时,单纯以市场结构界定垄断也容易破坏规模经济,产生阻碍经济发展的后果。  (二)市场行为界定方法  这是一种以市场行为造成的影响及后果来界定垄断的方法。这种方法并不针对企业的规模和结构,而是认为企业的竞争行为应当是正当、合法的,如果一个企业为达到垄断地位阻碍、限制新竞争者加入该行业或达到垄断地位的企业滥用其经济优势,排挤、控制现有竞争者,其行为都构成了垄断。这个意义上的垄断是指垄断行为,

4、垄断行为即包括对市场的实际危害行为,也包括潜在危害行为。按垄断行为界定垄断的目的在于制止垄断企业“恶”的行为,补偿“恶”所造成的损失,而不在于打破恶的结构。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反垄断与规模经济矛盾的问题,同时也弥补了市场结构与市场行为之间的非必然联系的不足,与市场结构界定方法相比,具有很大的进步。但行为界定方法也有不足,比如“给市场造成的潜在危害”很难准确把握。垄断本身错综复杂,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应把结构界定方法和行为界定方法相结合。  我国的经济垄断问题  (一)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垄断  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

5、轨时期,市场机制虽然在资源配置中奠定了基础性作用,但表现还不是特别充分,市场经济的特征还没完全体现,靠生产与资本集中而形成的经济垄断表现并不明显。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当前市场上已存在了滥用经济优势的排斥、限制竞争行为,比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以订立合同,达成协议等方式共同决定商品或服务价格,联合限定产量或销量,共同划分市场,联合拒绝购买、销售某种商品的行为。经济垄断无论从结构主义方面还是从行为主义方面来说都已显现,且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有企业的改革、民营企业的发展而逐渐突出,并逐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垄断。

6、  (二)外商垄断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外资企业正以各种方式介入我国企业兼并市场。横向兼并带来的可能结果是消除竞争,形成垄断,自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外资涉足我国的企业并购开始,外商收购的范围已从小型企业和亏损企业逐步转向效益看好的骨干企业,这就可能形成某些行业的外商垄断。另外,我国在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只规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比例的下限(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没有规定上限,这就给外商控制、垄断我国某些行业提供了可能,危胁到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在电脑操作系统、感光材料、轮胎、网络设备、照相机、软包装等行业,外国企

7、业均占据着主要份额。  (三)跨国垄断  我国加入WTO后,有更多的领域向外界开放,具有显著优势的跨国公司抢占我国市场的速度和力度必然加强,跨国垄断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当前的跨国公司正在逐渐突破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范围,出现非中心化的趋势,其目的在于维持其在全球市场的垄断地位,谋求全球范围的利益最大化。世界各国在自己的反垄断法中纷纷规定了域外效力原则,对涉及到本国利益的跨国公司予以查处。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统一的反垄断法,跨国垄断的查处还是一个空白。  制定《反垄断法》,制止垄断行为,是各国通行的做法。我国的反垄断立法,既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8、,又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反垄断,又要保障规模经济的发展;既要从结构主义出发控制企业合并,又要从行为主义出发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既要反经济垄断,又要反行政垄断;既要规定适用除外条款保障垄断的积极性,也要借鉴“域外效力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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