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泸溪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014年泸溪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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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泸溪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一、乡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领导重视(12分)  1、重视信访工作(2分)。将信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全面工作一起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的记2分,查工作记录,没有记录不计分。  2、目标管理落实(2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目标,措施得力的计2分,没有记录不计分。  3、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实(2分)。每逢赶集日安排党委书记、乡镇长接访的记2分,没有记录不计分。  4、领导包案制度落实(4分)。对信访突出问题和上访老户落实包案责任、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员,

2、有台账及相关资料,息诉息访率在50%以上的记4分,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未息诉息访的,每件扣0.5分。  5、工作经费落实(2分)。每年信访工作经费5000元以上的记2分,否则不计分。  (二)信访工作机构建设(5分)  全面推行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5分)。乡镇建立群众工作站,明确有分管领导和信访专(兼)人员、有固定的接待场所的3分,村(社区)建立群众工作组记2分,其中,明确有信访专(兼)干的记1分,报酬落实的记1分。  (三)处理群众信访事项(56分)  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4分)。每半月开展一次矛

3、盾纠纷排查化解,重要会议、重点时段随时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并且有台账和化解记录的记4分,每欠一次扣0.5分。  2、重点人员稳控工作(4分)。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落实重点人员稳控责任制,重点人员没有到州及州以上上访记4分,每发生一批重点人员越级上访扣1分。  3、处理群众越级上访工作(4分)。接到上级信访部门或有关单位的接访通知后,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开展接访劝返并且成效明显的记4分,没有到现场接访每次扣1分。  4、非正常上访情况(43分)。  (1)到县上访及处理(6分)。①到县集体上访(6人及6人以

4、上)4分。没有到县集体上访记4分;出现6-19人、20-49人、50-99人、100人以上集体访,每批分别扣0.02分、0.05分、0.1分、0.2分。②异常行为访2分。到县委、县政府发生堵门堵路、下跪喊冤、敲锣鸣号等异常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  (2)到州上访及处理(8分)。①到州上访总量3分。总量同比下降10℅记3分,每少下降1个百分点扣0.3分。②到州集体上访(6人及6人以上)4分。没有到州集体上访记4分;出现6-19人、20-49人、50-99人、100人以上集体访,每批分别扣0.05分、0.1

5、分、0.2分、0.5分。③异常行为访1分。到州委、州政府发生堵门堵路、下跪喊冤、敲锣鸣号等异常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  (3)到省上访及处理(12分)。①到省非正常上访4分。达到责任状确定指标的记4分,没有达到的不计分。②到省集体上访(6人及6人以上)6分。没有赴省集体上访记6分,发生6-19人、20-49人、50-99人、100人以上集体访,每批分别扣0.1分、0.2分、0.5分、1分;对50人以上到省集体访未向县联席办、县信访局预报信息的,每批加扣1分。③重复非正常上访2分。每发生1批次扣0.5分。

6、  (4)进京非正常上访(17分)。①进京非正常上访5分。没有进京非正常上访记5分,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每人次扣0.5分。②进京集体访(6人及6人以上)5分。没有进京集体上访记5分;发生6-9人、10-19人、20人以上集体访,每批分别扣1分、1.5分、2分。③重复非正常上访4分。重复非正常访1人次扣0.1分。④倒流进京上访3分。当月在京失控倒流1人次扣1分;当月送返后倒流进京上访1人次扣0.5分。  5、上报来访情况及分析(1分)。按要求上报来访情况及分析记1分,未按时上报的每次扣0.1分,未报的每次扣0.2分

7、。  (四)积案化解(5分)  1、建立积案化解台账的记1分。  2、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化解率达100%的记3分(另有规定的除外),没化解的每案扣0.5分。  3、对重要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责任落实有据可查的记1分,包案工作不落实、信访人未息访息诉的,每案扣0.1分;主要领导没有参与包案的,扣0.5分。  (五)群众来信及处理(10分)  1、交办件(含纸质件、投诉件、网络件)件件有结果(4分)。结案材料做到五有:有责任单位结案报告、有公开办信结案单、有承办单位负责人意见、有来信人意见、有信访部门审核报告,每缺

8、一项扣0.2分;不能办结又无延期报告的,每件扣0.5分。  2、转送件件件有着落(2分)。以上级转送件为抽查对象,每次抽查10件,件件有去向的记2分,去向不明的,每件扣0.2分。  3、人民来信绿色通道(1分)。有查询、查询记录的记1分,每少一项扣0.5分。  4、网上信访(含国家投诉办、省长信箱、州长信箱)事项回复工作(2分)。每件网上来信事项均按时网上答复的记2分,每缺一件扣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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