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ID:27099117

大小:373.32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8-12-01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_第1页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_第2页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_第3页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_第4页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_第5页
资源描述: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市地税直属局:唐剑13874673870授课内容契税优惠政策营业税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契税优惠政策1、个人购买住房的契税(4%)优惠(1)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契税优惠政策(2)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2、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契税优惠政策2、对各类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有制单位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免征契税的通知》(财税[2000]130号)契税优惠政策3、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土地权属转移的契

3、税。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契税优惠政策4、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征用、占用后,被征用、占用者以交换方式依法重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交换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以拆迁补偿费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与拆迁补偿费等值的部分免征契税。凡超过等值部分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酌情减征、免征。摘自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若干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契税优惠政策5、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

4、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营业税税收优惠交通运输业的税收优惠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540号)营业税税收优惠服务业的税收优惠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取得的收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

5、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取得的收入,对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营业税税收优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

6、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营业税税收优惠销售不动产的税收优惠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兀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从2005年起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劳动所得暂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比例由50%提高到80%。原湘地税发[1994]023号文件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暂减半

7、征收个人所得税停止执行。摘自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减免税政策的通知》(湘地税发[2005]92号)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款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经国务院批准,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摘自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青苗补偿费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