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最终以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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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最终以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为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名称:红棉大道工程北段(山前旅游大道-风神立交)(K5+455.568~K8+600)施工监理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委托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监理人:企业资质:合同编号:签订日期:2018年月日18第一部分监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甲方):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监理人(乙方):根据中标通知书(),委托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

2、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与监理人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本工程的建设管理方,履行对本工程的建设管理职能。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红棉大道工程北段(山前旅游大道-风神立交)(K5+455.568~K8+600)施工监理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工程规模:本次工程红棉大道北段实施桩号范围为K5+455.568~K8+600,根据规划控制,该路段为规划为城市快速路,近期按城市主干路实施,

3、其由北至南依次与规划路三、拥军路、平步大道、赤米路相交,全长约3.14km,包含平步大道互通立交。道路规划控制红线宽度50m,双向8车道,主线设计速度60km/h,立交匝道及两侧辅道设计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红棉大道~平步大道立交,以满足红棉大道主线快速通行及转换的交通需求;②其余路段,破除原砼路面,按50m规划控制红线宽度新建道路,新建给排水管线,完善交通、照明、绿化等。总投资:万元建安费:暂定42982万元监理费含税暂定为:万元(大写:),最终费用以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结算评审价为准。二、本

4、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18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特殊条件4.本合同专用条件5.本合同标准条件6.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答疑纪要等)9.投标文件及其附件10.合同附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

5、同监理期限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员进场之日起计,至完成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及保修期结束之日止。18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一 份,监理人执 一 份。副本 六 份,委托人执 三 份,监理人执 三 份。此页为工程监理合同的合同签署页,以下无正文。委托人:广州市花都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监理人:(盖公章)(广州市花都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盖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开

6、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编:  510800      邮编:电话:          电话:本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18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7、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

8、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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