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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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总则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本人向学院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

2、延缓入学资格一年。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应按学院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体检复查患有疾病,如经诊断,认为在一年内可治愈并达到新生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未按期离校者,不再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院申请入学,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学院医务室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在

3、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一概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提交有关部门查处。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须预交本学年预收费用后方能注册。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违反学习纪律论处。未经请假,开学两周内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已交费用不退。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者,由学工处审核确认后,根据情况区别处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对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学费或者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入学

4、与注册手续参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与注册实施细则》执行。凡属学籍变动的学生,均按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费。第二节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条学生应当参加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如实习、毕业设计或论文等),都必须按时参加考核,成绩及格者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及学分均载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第五条学生必须修读全院公共选修课,学生可以在学校开设的有关课程中选修。(另见《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关于公共选修课的暂行规定》)第六条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的形式,对学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写出有关实际表现

5、的评语。由学工处负责组织实施。第七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参照各课程教学大纲,考核不及格的课程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对于学生已通过其它途径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每门课程,并经国家级考试及格以上者,可申请免修。免修与重新学习申请程序参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重新学习、免修的实施细则》执行。第八条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体育成绩以考勤与课内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不及格者应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应重新学习,如因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育课者,应提供学院指定的医院证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可免予跟班上课,但应参加学校和体育教师指定的其它体育项目学习和锻炼,经考核及格给予相应的成绩和

6、学分。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第九条一学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课程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为零分,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必须重新学习后通过考核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一)缺课(含事假、病假、旷课等)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1/3(含1/3);(二)缺作业超过该门课程作业总量1/3;(三)缺做实验超过该门课程实验总数的1/3、实训实习缺总天数1/3者。(四)考试作弊者。已办理免修的学生,不按上述处理。第十条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毕业总学分重新学习费用缴纳等要求参照《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条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期末

7、考试时,必须先提出申请,并填写《缓考申请表》,经班主任、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缓考,并于下学期参加学校统一补考考试,评定的分数按正常考试成绩记入成绩单,考试不及格者必须重新学习。公共选修课不得缓考。所缺学分可通过重选课程修读获得。第十二条学生可以根据《江阴职业技术学院辅修专业管理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学院教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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