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名不副实

实收资本---名不副实

ID:28122674

大小:64.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08

实收资本---名不副实_第1页
实收资本---名不副实_第2页
实收资本---名不副实_第3页
实收资本---名不副实_第4页
资源描述:

《实收资本---名不副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实收资木’

2、名不副实最近,我们接二连三地遇到几件有关“实收资本”的难事。说其难,其实并不难,只是很费口舌。其大同小异。这几家企业都是2014年1月以后成立的公司,他们出于某种FI的,为了使会计报表“好看”,明明投资荠没有真正出资或荠出资没有全部到位,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木变成了“实收资木”。经了解,原来是挂了“空账”。会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一某投资荞;贷:实收资本一某投资荠”。问其为什么这样处理,他们却振振有词,说这是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是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允许的;有的拿出刚刚参加培训班的课件,说某某税务师事务所某某老师就是这样讲

3、的;还有的说《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一会计科A和主要账务处理》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的实收资木的主要账务处理为:“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木,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木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木公积——资木溢价或股木溢价”科FI。”还有人说提出,在认缴制情况下,“实收资本”项下应当设置“已收实收资本”和“待收实收资木”两个明细会计科目,两者合计为“实收资木”。很多会计及相关人员都感到无所适从。似乎分成两大派,开明人士认为,这种会计处理可以;头脑守旧的人则坚决发对。大多数业内人

4、员认为,不管怎样解释,无论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起码也得符合“实收资本”字而上最基本的合义,即企业真正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这是一件不容置疑的事。有必要为其正本清源。笔者出于好奇心,也觉得这是一件事,于是查找了相关资料。1993年7月1日之前,执行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资金分为流动基金、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没有“实收资本”这个会计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新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发布后,才有“实收资木”这个会计科目,明确规定“实收资本”是“企业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并必须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这一法定程序。十二届全国人大

5、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12月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从2014年3月1日起,除27个特殊行业外,公司注册资木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取消注册资木最低限额和验资。其实,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仍然还是两回事,是不能混淆的。新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木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岀资额,即经登记机关登记确认的资本”。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专门的实收资木准则,也没有找到“实收资木”的定义。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实收资本是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投入”应理解为实质上的投入,

6、投入就是投入,没有投入就是没有投入,不能含糊,并不是“挂账”。从比较权威的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2》中《基木准则》,这样几段话,可以看出将“实收资木”和“其他应收款”挂账,是有悖于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基本原则的。“所有者权益的确认、计量主要取决于资产、负债、费用等其他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待处理财产损失以及某些财务挂账等,由于不符合资产定义,均不应当确认为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例如,企业有购买某存货的意愿或者计划,但是购买行为尚未发生,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因此而确认存货资产。”。“实收资本”在“其他应收款”挂

7、账同此何等相似。还有“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将符合会计耍素定义的及其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如实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不得根据虚构的,没奋发生的或者尚未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它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可靠性是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如果企业以虚假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报告,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会严重损害会计信息质量,而且会误导投资者,干扰资本市场,导致会计秩序混乱。”从股东出资

8、若干法律方面来看,有关人员应当提高法律意识,避免法律风险。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己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九十八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