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

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

ID:28672831

大小:37.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2-12

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_第1页
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_第2页
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_第3页
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_第4页
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论文提要: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虽然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侦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但由于律师介入侦查的权利极其有限,特别是没有确立律师在场权,律师在侦查阶段无法及时有效地介入侦查,也无法充分地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刑事案件辩护难尤其是在侦查阶段辩护难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对我国有关侦查的现行立法进行了分析,从律师在场权缺失的原因和设立律师在场权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律师在场权的确立对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价

2、值、意义的角度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确立律师在场权的可行性,提出了构建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初步意见。全文共6485字。以下正文:律师在场权,有广义与狭义二解。从广义上说,律师在场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在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追诉、审判时,辩护律师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有权在场履行其法律援助职责。从狭义上说,律师在场权特指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自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侦查机关的讯问开始直到侦查终结,-..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论文提要: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虽然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

3、嫌疑人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侦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但由于律师介入侦查的权利极其有限,特别是没有确立律师在场权,律师在侦查阶段无法及时有效地介入侦查,也无法充分地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刑事案件辩护难尤其是在侦查阶段辩护难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本文对我国有关侦查的现行立法进行了分析,从律师在场权缺失的原因和设立律师在场权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律师在场权的确立对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价值、意义的角度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确立律师在场权的可行性,提出了构建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

4、初步意见。全文共6485字。以下正文:律师在场权,有广义与狭义二解。从广义上说,律师在场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在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追诉、审判时,辩护律师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有权在场履行其法律援助职责。从狭义上说,律师在场权特指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自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侦查机关的讯问开始直到侦查终结,-..在侦查机关每次讯问时辩护律师均有权在场,犯罪嫌疑人也有权要求辩护律师在场。本文从狭义的角度探讨辩护律师的在场权。一、我国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的立法缺位《中华人民

5、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

6、法完善了律师辩护制度,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这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保障人权有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合理化的发展方向。-..我国法律允许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刑事诉讼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和不足以及在实践中的操作问题,导致律师在实践中很难介入侦查阶段,即使能够介入也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具体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结合律师介入侦查阶段的司法实践,可以发现我国侦查阶段的律师权利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

7、的许多不足之处:第一,立法上没有赋予侦查阶段的律师明确的诉讼地位。学界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有的学者认为是“法律顾问”,有的学者认为是“法律帮助人”,只有少数学者认为是辩护人。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没有赋予其明确身份,这种立法上的不明确导致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难以实现,无法充分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第二,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律师提前介入只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内容不够明确具体,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比如法律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没有规定侦查机关对权利的告知义务,以致于实践中犯罪嫌

8、疑人根本不知道其享有委托律师帮助的权利,更谈不上对权利的行使了。第三,法律虽然规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会见、申诉、控告等权利,但缺乏一套明确具体的程序保障这些权利的实现,以致于这些权利在实践中基本无法落实。侦查阶段的律师享有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但法律对这一权利作出诸多限制,以致于造成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会见难”-..成了很普遍的一个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