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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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横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0号)和《2016年南宁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方案》(南民政发〔2016〕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二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制

2、度衔接、全面覆盖,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资源统筹、责任共担原则。科学合理确定补贴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注重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有效衔接,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合力;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第三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由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县民政局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县残联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9-的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相关审核工作。第二章补贴对象

3、范围第四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横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的认定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横县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和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第三章补贴标准与发放形式第六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标准分别每人每月50元的发放,并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变化适时调整。第七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并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第八条实行“老人老办法

4、”、“新人新办法”的发放办法。“老人老办法”即经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确认并已经享受相关补贴的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由县残联和县民政局提供名单和银行账户,由县民政局负责发放。“新人新办法”即新增的-9-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按照本方案规定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办理。新增的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补贴通过审批后,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第四章补贴办理程序第九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受托人可

5、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第十条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提供家庭户口本及户主(或监护人)身份证供查验,按规定如实申报有关情况,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申请审批表1式3份;(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没有办理身份证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复印件2份);(三)本人户口本复印件2份;(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2份;(五)本人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2-9-份(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应在户籍地发放补贴资金的相关银行办理);(

6、六)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不属于本人的,还应提交使用该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书面说明1份。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乡(镇)人民政府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其补贴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填写花名册和统计汇总表后,将申请材料及有关表格报送县残联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乡(镇)人民政府经办机构应当面告知申请人。第十二条县残联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查申请人是否持有第

7、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残疾人证号码、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等信息。对申请材料属实的,县级残联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及有关表格转送县民政局审定;对申请材料不属实的,县残联应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三条县民政局收到县残联转送的材料后,应及时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9-日内予以审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县民政局应纳入补贴对象范围,自申请人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补贴;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县民政局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O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8、第十四条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由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需要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的,相应延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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