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予续签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予续签

ID:30134495

大小:19.99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2-27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予续签_第1页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予续签_第2页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予续签_第3页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予续签_第4页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予续签_第5页
资源描述:

《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予续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给予续签  本市某百货公司员工李某在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法定条件下,计划外的怀孕,对百货公司要求她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通知采用回避方式,拒绝履行公民计划生育的法定义务,被百货公司以违纪、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李某意欲通过诉讼恢复劳动关系,日前,卢湾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对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原告李某与被告百货公司每年签订劳动合同。XX年初,原被告双方再次签订一年期劳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

2、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动合同。XX年2月底,李某告知百货公司称其已怀孕四个月,百货公司于是要求李某采取计划生育措施,但李某未予理睬;之后,百货公司书面通知李某:“你已违反国家的基本国策;违反了公司的计划生育条例;请在三天之内,尽快采取计划生育措施,否则后果自负”。而李某对百货公司的通知采用递交妊娠病假证明单及未再赴公司上班的方式回避。XX年3月,百货公司以《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3、》有关对无计划生育的在职职工,单位可对其进行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可以开除的规定,以及《公司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司员工不得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条例,不得计划外怀孕第二胎,违反者公司将劝其自动离职;若拒绝堕胎,公司可以作为员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为理由。做出对李某作辞退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李某对百货公司处理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在未得到支持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原告已经育有一子,且并不符合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法定条件,

4、原告在被告对其发出“采取计划生育措施”的通知后,未采取相关措施,却采取递交病假单这一回避的方式,拒绝履行公民计划生育的法定义务,原告此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公民,应当由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现被告以原告违纪、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由,对原告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并无不当,应予准许。  如何处理违反计划生育员工劳动关系的若干问题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

5、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所谓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指非婚怀孕或者无计划生育的超生行为。未婚先孕的员工如果在生育之前进行了结婚登记并办理了准生证在司法实践上一般不视为非婚怀孕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员工也是“三期”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员工受《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政策保护,但是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员工是否受相关政策保护呢?对于那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企业应该如何处理与她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呢?如劳动合同、产假、工资等,下面笔者分别加以分析。  一、企业能否解除或者终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员工的劳动关系? 

6、 国家法律政策对于“三期”员工是有特殊政策保护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项规定:“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四十条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

7、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四条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女职工,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以怀孕、生育和哺乳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

8、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