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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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营改增老合同  营改增,新老工程项目区分必知!  建筑业营改增5月1日全面实施,大概是建筑企业XX年的头等大事。营o  o  o  o  o  o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o

2、改增过渡期内,新老项目如何衔接?怎么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小编整理了知名税务专家肖太寿博士的有关解读,供企业参考。第一,营改增过渡期执行的原则是什么?原则是:新项目新政策,老项目老政策。新项目按增值税率处理,老项目继续按照营业税处理。第二,什么叫新项目?什么叫老项目?新老项目划分为四种情况:第一个标准是以工程施工许可证为标准的。营改增之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但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未动工,5月1日后才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正式动工的项目,叫做新项目。第二个标准是以合同为准。5月1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

3、项目叫做新项目。5月1日前未完工、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叫做老项目。“先上车后买票”的行为,5月1日之前没有签合同,包括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律手续,但已正式动工了,5月1日后补办手续的工程,还叫做老项目。第三,必须明白的六种情况:5月1日前采购的建筑材料已经用于工程项目但拖欠材料款,5月1日后才支付材料款而获得了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5月1日前购买的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及其他存量资产,但未获得发票,5月1日后才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

4、税。5月1日前已完工但未结算,5月1日后结算并收到工程款,继续按3%交营业税,继续开建安营业税发票。  o5月1日前完工而且进行了结算,但业主一直拖欠工程款,5月1日后业主才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继续按3%交建安税,开建安发票。  o5月1日前已经完工以及营改增之前未完工的施工项目,营改增之后继续施工的项目,可能有两种方法处理,第一,继续按照老政策执行,就是按3%上建安税,第二,执行3%的税率简易增值税。这两种到底是哪一种?以相关文件出来为准。  o5月1日后,新老项目交替出现,共同经营、共同生产的

5、情况下,必须要分开采购,分开核算,分开决算。5月1日后老项目产生的增值税的进项税,不可以在新项目进行抵扣。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应对营改增,合同要从这10个方面调整  编者按: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四大行业将于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增值税制度下价税分离、抵扣纳税、虚开刑事风险等为企业

6、带来全方位的挑战,作为企业商业交易重要载体的合同,亟需根据最新发布的财税〔XX〕36号文作出全面修订,以应对增值税改革带来的变化,防范涉税法律风险。本期华税结合多年实操经验及对政策的深度解读,总结了“营改增”企业合同文本修订应秉持的10个原则,以帮助企业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  一、恰当选择纳税人身份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

7、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时,一般纳税人按照适用税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财税〔XX〕36号文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由于两者在增值税计税方法、税率上存在差别,其增值税税负也有所不同,纳税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身份。对于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而言,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应按照规定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交易合同中应

8、明确纳税人身份,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同时,应明确开具发票的类型、能否抵扣、开具日期、送达期限等内容,并就开具发票所造成的违约行为约定违约金、损失赔偿金。  二、注意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变更的税务处理  如果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则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兼营的风险,纳税人需要  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其有利。必要时,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合同变更,需要区分情形,如果涉及到标的品种、数量、单价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作废、重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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